出口退(免)稅延期申請如何辦理審批來源:中國稅網(wǎng)作者:王文清 楊成祥日期:2014-11-13字號[ 大 中 小 ]   出口企業(yè)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期申報退(免)稅,需延期申請經(jīng)省級國稅機關審批的事項,已被列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0號)保留公開行政審批“出口貨物勞務退(免)稅”項目中,其審批流程與注意事項如下:  1.政策依據(jù)與特殊原因的范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第二條規(guī)定,“出口企業(yè)或其他單位發(fā)生的真實出口貨物勞務,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收齊單證無法申報出口退(免)稅的,應在退(免)稅申報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舉證材料,經(jīng)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省級國家稅務局批準后,可進行出口退(免)稅申報?!鄙鲜鏊赴ㄆ哳悾孩僮匀粸暮Α⑸鐣话l(fā)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②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③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yè)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④買賣雙方因經(jīng)濟糾紛,未能按時取得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⑤由于企業(yè)辦稅人員傷亡、突發(fā)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導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⑥由于企業(yè)向海關提出修改出口貨物報關單申請,在退(免)稅期限截止之日海關未完成修改,導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⑦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延期申請與審批的主要流程(見附件)  3.延期申請與審批注意的事項  一是延期申請由出口企業(yè)在退(免)稅申報期結束之前提出,超過該筆出口貨物自做銷售收入的次月到次年4月30日前最后一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的,主管稅務機關不予受理。二是出口企業(yè)延期申請必須符合七類特殊原因,舉證資料要真實。除此之外,不屬于延期申報的范圍。三是出口企業(yè)延期申請的最終審批機關是省級國稅機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