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持證人如果在證書有效期內沒有完成再認證流程,其資格證書將自動失效。那么,如果證書失效怎么辦?

  自2016年7月1日起,CFP持證人如果在證書有效期內沒有完成再認證流程,其資格證書將自動失效。根據(jù)《CFP系列資格認證持證人再認證和資格證書失效與恢復辦法》規(guī)定,CFP資格證書失效的持證人可通過如下辦法恢復證書有效:

  (一)證書失效兩年(含兩年)以下的,如滿足以下條件,可以恢復其證書的有效性:

  1、提交恢復CFP系列資格證書有效性的申請;

  2、補足失效期間,按照《CFP系列認證持證人繼續(xù)教育管理辦法》規(guī)定應完成而未完成的繼續(xù)教育學時;

  3、承諾遵守標委會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

  4、繳納包括證書失效期間的資格認證費;

  5、繳納恢復認證手續(xù)費。

  (二)證書失效兩年以上五年(含五年)以下的,如滿足以下條件,可以恢復其證書的有效性:

  1、提交恢復CFP系列資格證書有效性的申請;

  2、AFP持證人、EFP持證人及CPB持證人需重新參加并通過相應資格考試,CFP持證人需重新參加并通過《綜合案例分析》科目的認證考試;

  3、補足失效期間按照《CFP系列認證持證人繼續(xù)教育管理辦法》規(guī)定應完成而未完成的繼續(xù)教育學時;

  4、承諾遵守標委會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

  5、繳納包括證書失效期間的資格認證年費;

  6、繳納恢復認證手續(xù)費。

  (三)證書失效五年以上的,必須重新滿足FPSB規(guī)定的“4E”要求方可進行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