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宋 嵩

 

 
  核心閱讀
  2013年2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出臺五項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政策措施,簡稱“國五條”。3月30日,北京上海落實“國五條”調控的細則出臺。而在此前的3月25日,廣東省也曾發(fā)布實施細則。
  專家表示,各地細則出臺將對平抑市場和房價具有積極作用。據初步測算,北京新限購政策實施后,有望擠出5%—10%購房需求;專家也表示,上海房價或將迎來穩(wěn)定期。具體效果如何,我們拭目以待。
  嚴格限購,確保價格穩(wěn)定
  北京:有望擠出5%—10%購房需求
  上海:市場和房價或將迎來穩(wěn)定期

  北京調控細則規(guī)定,從3月31日起,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未擁有住房的,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而此前的政策是,無論單身還是已婚,北京戶籍可以購買二套房,外地戶籍則只能購買一套房。業(yè)內人士稱,這一政策可防止京籍家庭離婚后再分別購買二套房。
  據初步測算,北京新限購政策實施后,可擠出5%—10%的購房需求。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解釋說,結合本市人口、資源、環(huán)境現(xiàn)狀,考慮到單身人士擁有一套住房基本能夠滿足自住需求,對其購買二套房進行適當限制,有利于滿足更多的剛性自住需求。另一方面,可抑制部分投機投資性購房需求,緩解市場供求矛盾,穩(wěn)定房價。
  上海實施意見指出,繼續(xù)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銀行業(yè)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落實好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嚴格執(zhí)行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嚴禁發(fā)放第三套及以上購房貸款。金融管理部門要根據市場變化,適時調整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
  據上海社科院的計算,上海2012年12月和2013年1—2月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環(huán)比分別上漲0.25%、0.20%、0.53%,2013年2月同比價格上升4.23%。全國政協(xié)委員、上海社科院研究員張泓銘認為,上海實施意見的頒布,對平抑市場和房價具有積極作用,市場和房價將迎來一個穩(wěn)定期。上海的實施意見是在過去3年堅定調控下的延續(xù),并不是一個新的調控周期或輪次,所以不需重起爐灶、重搞一套,而是做某些補充和完善。
  個稅計征,抑制投機購房
  北京:3月31日后適用個稅新政策
  上海:嚴格按照轉讓所得的20%計征

  3月31日起,北京對個人轉讓住房按規(guī)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信息系統(tǒng)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嚴格按個人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征;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10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xù)免征個人所得稅。
  北京市地稅局副局長王京華說,3月31日前網簽的,適用于老政策;3月31日后網簽的,適用新政策。
  按照“國五條”要求,“京五條”原則性提出,將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中國人民銀行營業(yè)管理部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另行發(fā)文,將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現(xiàn)行的60%提高到70%。繼續(xù)暫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發(fā)放。
  在引人關注的二手房交易個稅征收方面,上海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凡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均將嚴格按照轉讓所得的20%計征。
  北京和上海都提出要嚴格購房資格審核,嚴查弄虛作假,決不姑息,確保限購措施執(zhí)行不走樣。北京騙取購房資格的家庭5年內不得在本市購房;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責。上海指出,要加快研究建立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擁有住房情況、購房人納稅或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購房人婚姻狀況信息交互共享。
  中國房地產協(xié)會副會長朱中一指出,按照轉讓所得的20%計征個稅這一政策的執(zhí)行細節(jié),還需要多部門協(xié)調進一步解釋,建議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三家或國家稅務總局一家來解釋清楚最合適。
  增加供給,確保市場供應
  北京: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房16萬套
  上海:拆二級舊里以下房屋70萬平方米

  北京、上海都提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特別是加大保障房建設力度。
  2013年,北京將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全年建設籌集各類保障房16萬套,竣工7萬套。與此同時,繼續(xù)實施1000萬平方米老舊小區(qū)抗震節(jié)能綜合整治和簡易住宅樓改造工程。2013年北京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為1650公頃,通過“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增加自住型、改善型住房的土地供應,原則上該類住房用地供應不低于各區(qū)縣年度住房用地供應總量的30%。購房人購買該類住房后5年內不得上市出售。
  北京和上海提出,對中小套型住房套數達到項目開發(fā)建設總套數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在符合信貸條件的前提下優(yōu)先支持其開發(fā)貸款需求。
  上海指出,將按照全年供應量不低于前5年年均實際供應量的要求,編制市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要根據確定的目標任務,確保全年新開工建設、籌措各類保障性住房和舊住房綜合改造10.5萬套、750萬平方米,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0萬套、730萬平方米。重點推進中心城區(qū)成片二級舊里改造,逐步推開郊區(qū)城鎮(zhèn)棚戶簡屋改造。全年拆除二級舊里以下房屋70萬平方米。
  上海提出對擅自超過備案價格銷售,違反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guī)定的,采取暫停網上簽約等措施,并依法嚴厲查處。
  張泓銘認為,上海下一步還可以考慮在以下幾個方面深化,一是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應該設定一個彈性數量目標。二是加強對避稅和避開限購的不正常離婚、不正常交易的應對措施。三是強化對以機構名義避開限購的購買行為的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