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16證券從業(yè)《投資基金》重難點:基金運作信息披露
一、基金凈值公告
基金凈值公告主要包括基金資產凈值、份額凈值和份額累計凈值等信息。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在披露凈值公告的頻率上有所不同。封閉式基金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資產凈值和份額凈值。
對開放式基金來說,在其放開申購、贖回前,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資產凈值和份額凈值;放開申購、贖回后,則會披露每個開放日的份額凈值和份額累計凈值。
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并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wǎng)站上?;鸷贤Р蛔?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三、基金半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60日,編制完成基金半年度報告。與年度報告相比,半年度報告披露的特點:(七條)
2.半年度報告只需披露當期數(shù)據(jù)和指標;而年度報告應提供最近3個會計年度的主要會計數(shù)據(jù)和財務指標。
3.半年度報告披露凈值增長率列表的時間段與年度報告有所不同。半年度報告無須披露近5年每年的凈值增長率,也無須披露近3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況。
四、基金年度報告
基金年度報告是基金存續(xù)期信息披露中信息量*5的文件。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90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
(一)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年度報告披露中的責任
管理人是基金年度報告的編制者和披露義務人。
基金年度報告應經(jīng)2/3以上獨立董事簽字同意,并由董事長簽發(fā)。
托管人職責相關的披露責任,包括負責復核年報、半年報中的財務會計資料等內容,并出具托管人報告等。
(二)正文與摘要的披露
(三)關于年度報告中的“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