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則是一篇11月21日*7的財稅資訊的文章——近期地方財稅改革新動向:2014年房地產稅將成地方主體稅種,大家可以慢慢閱讀哦。
  近期,廣東省政府出臺《廣東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率先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其中有關地方政府稅收來源的內容最為引人關注。
  “將房地產稅等財產行為稅成為縣(市)級主體稅種,以增強市縣政府履行事權和支出責任的保障能力。”《總體方案》提出,理順中央與地方收入分配,將具備相當規(guī)模、收入來源穩(wěn)定、與產業(yè)發(fā)展關聯度高的稅種作為地方主體稅種和主體收入。
  “廣東地區(qū)經濟發(fā)達,財力雄厚,其對于省以下財稅體制改革所進行的探索,對于全國來說是一種示范。特別是在探索各級政府事權和財權相結合等方面,廣東具有明顯的特色。”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教授溫來成表示。
  在土地財政受爭議、營改增擴圍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稅收來源亟待解決。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稅收研究中心副主任楊志勇表示,目前房地產相關稅收在地方財政中占了較大比重,為避免只顧眼前利益“涸澤而漁”的土地財政,以房地產稅為代表的地方稅系的建設將更為迫切。
  除房地產稅之外,消費稅也在探討納入到地方財源建設。日前國稅總局開展《地方稅體系建設的國際經驗研究——消費稅納稅環(huán)節(jié)及收入歸屬問題》調研交流座談會,一位地方財科所負責人表示,消費稅具備“稅基較寬,稅源豐富,在收入和地區(qū)產業(yè)結構方面具有較強的調節(jié)性,在稅收制度方面嚴密規(guī)范,透明度高”等條件,有望成為地方主體財源的稅種。
  “消費稅收入調給地方,或可以對沖營改增造成的地方減收,這些收入可以激發(fā)地方政府在公共醫(yī)療、教育、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等方面的投資建設。”中國社科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表示。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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