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改革“兩步走”戰(zhàn)略在新個稅法實施后,即將迎來第一個匯算清繳申報期。向中低收入人群傾斜是新個稅法實施的一個重要原則,在匯算清繳期,這一原則也將延續(xù)。
根據(jù)匯算清繳征求意見,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按照平時已預繳稅款的情況下,通過年度匯算清繳,納稅人可以準確計算其綜合所得全年應該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在新個稅法實施一周年之際,匯算清繳首次把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四項綜合所得納入其中,被認為是政策制定部門更大程度希望通過稅收調(diào)節(jié)功能,實現(xiàn)社會公平的一個重要表現(xiàn)。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要重視發(fā)揮第三次分配作用,鼓勵勤勞致富,保護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調(diào)節(jié)過高收入,清理規(guī)范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綜合所得“透明化”
“個稅改革的原則也是倡導中低收入稅負低,高收入高稅負,匯算清繳的目的也是保障更多納稅人的權(quán)益。”
按照新《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目前個人所得稅的綜合所得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對多數(shù)人來說,年度匯算清繳有利于全面落實各項稅前扣除和稅收優(yōu)惠政策,可以保障納稅人應有權(quán)益。
一位接近政策制定部門的人士分析,個稅綜合所得進行匯算清繳,主要是加強對有兩處以上收入的高收入人群的調(diào)節(jié)作用,按照十九屆四中全會的要求,稅收職能的一個重要內(nèi)容是提高公平性。“個稅改革的原則也是倡導中低收入稅負低,高收入高稅負,匯算清繳的目的也是保障更多納稅人的權(quán)益。”該人士說。
隱性收入主要指職工在工資、獎金、津貼、補助等正常渠道之外取得的非公開性收入,如兼職兼業(yè)收入,業(yè)余進行的經(jīng)營收入、勞務報酬所得等。
資料顯示,2010年8月,一份中國經(jīng)濟體制改革研究會關于灰色收入課題的研究報告引發(fā)了整個社會的思考。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2008年隱性收入的規(guī)模為9萬億元,占當年GDP的比例為30%。
“隱性收入主要是工資以外的收入,如果沒有固定的扣繳義務人,通常情況下需要納稅人自行申報,但在當前信用體系背景下,納稅人很難完整地把這部分收入進行繳稅,這會造成更大程度的不公平。”一位財稅研究人士告訴記者。
舉例而言,老師暑假為學生提供的課程輔導收入、專門提供私人培訓業(yè)務的人員收入等交易,如果收款方?jīng)]有主動納稅申報意識,這部分收入存在不繳稅的可能性。但隨著新個稅平臺信息申報的逐漸完善,這部分收入也會一一錄入平臺,最終實現(xiàn)納稅人對每筆收入合規(guī)納稅的目的。
此外,綜合所得模式下,納稅人兩處以上的所得除了每次收取預繳稅外,如果收入遞增較大,那么在匯算清繳期,就可能存在補稅的情況。
以勞務報酬為例,其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其中一次性收入不超過2萬元,適用稅率為20%;收入為2~3萬元,適用稅率為30%;超過5萬元,適用稅率為40%。
按照以往邏輯,納稅人每次收入不超過2萬元,其適用稅率為20%,但是在勞務報酬納入綜合所得范疇后,其每次所得綜合起來就可能存在稅率跳檔的情況,符合這部分條件的人就需要補稅。
普華永道中國個人所得稅服務主管合伙人朱錦華在接受《中國經(jīng)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建立在“補稅依法、退稅自愿”的總體原則上,也就是綜合所得已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的,納稅人應按照規(guī)定通過匯算清繳繳足稅款,而已繳稅額大于應納稅額的,納稅人則可以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是否通過辦理匯算清繳申請退稅。
中低收入者豁免
前三季度個人所得稅改革新增減稅4426億元,累計人均減稅1764元。
專項附加扣除內(nèi)容的增加,標志著我國個人所得稅綜合扣除機制的初步建立,實施近一年來,個人納稅人特別是工薪族廣為受益,截至目前,新個稅法的減稅紅利已經(jīng)惠及了2.5億納稅人。
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94號公告”)最大的亮點就是明確了適用于2019和2020兩個納稅年度的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義務免除情形,落實了11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負擔的針對性要求。
94號公告提出的兩年義務免除情形將在全面開展匯算清繳的初期,讓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中低收入納稅人以及不超過400元的低額補稅納稅人不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多位財稅人士認為,公告內(nèi)容一方面有助于為這些中低收入納稅人減少負擔,另一方面則有利于提升整體匯算清繳效率。
自去年10月個稅提高“起征點”改革后,今年1月1日,新個稅法全面實施,前三季度數(shù)據(jù)顯示,起征點和專項附加扣除這兩項措施,讓廣大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明顯減負,其中前三季度個人所得稅改革新增減稅4426億元,累計人均減稅1764元。
朱錦華分析,對于94號公告中明確的兩個納稅年度匯算清繳義務免除情形,是以扣繳義務人在支付相關所得稅時依法預扣繳為前提的,并不意味著對于扣繳義務要求有所放松,企業(yè)仍然需要按時完成全員全額預扣繳和與員工及時溝通,否則可能使員工,特別是中低收入員工失去免除匯算清繳義務的資格。
他建議,判定納稅人是否能夠適用上述低額補稅免除義務,仍然需要按照準確完整的涉稅信息進行稅額計算后方可確認。
值得注意的是,匯算清繳征求意見的發(fā)布,使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和稅收知識已經(jīng)成為非常重要的議題。“未來時機成熟時,個稅全面匯算清繳的啟動也會提上日程,這有利于促進個人稅務合規(guī)程度。”上述人士預測。
國家稅務總局提醒,納稅人辦理2019年度匯算清繳的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nèi)無住所的納稅人在此期限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納稅人可自行辦理年度匯算清繳,也可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xù)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或者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gòu)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代為辦理。
納稅人可通過網(wǎng)上稅務局(免費下載注冊個人所得稅手機APP或登錄注冊網(wǎng)上稅務局WEB端)辦理年度匯算清繳,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者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本文來源:中國經(jīng)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