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考試重點:公司的種類
(一)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也稱有限公司,是指由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稱股份公司,是指全部資本分成等額股份,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二)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者根據(jù)協(xié)議可以支配或控制其他公司的人事、財務、業(yè)務等事項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數(shù)額的股份被另一個公司控制或依照協(xié)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
(三)總公司和分公司
總公司又稱本公司,是管轄該公司全部組織的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總機構。分公司是指業(yè)務、資金、人事等各方面受總公司管轄和控制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可以在總公司的授權范圍內進行經(jīng)營活動,由總公司承擔法律后果。
(四)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這是以公司的股票是否上市流通為標準對公司所作的一種分類。上市公司是指所發(fā)行的股票經(jīng)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有時泛指上市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