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yè)考試《基礎知識》考點: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管理禁止性行為
  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yè)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yè)務不得有下列行為:(1)代理委托人從事證券投資;(2)與委托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分擔證券投資損失;(3)買賣本咨詢機構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股票;(4)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5)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行為。因以上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