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運作信息披露
一、基金凈值公告
基金凈值公告主要包括基金資產凈值、份額凈值和份額累計凈值等信息。
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季度報告主要包括基金概況、主要財務指標和凈值表現、管理人報告、投資組合報告、開放式基金份額變動等內容。
三、基金半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60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半年度報告,并將半年度報告正文登載在網站上,將半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四、基金年度報告
具體而言,基金年度報告的主要內容有:(1)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年度報告披露中的責任;(2)正文與摘要的披露;(3)關于年度報告中的“重要提示”;(4)基金財務指標的披露;(5)基金凈值表現的披露;(6)管理人報告的披露;(7)基金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與披露;(8)基金投資組合報告的披露;(9)基金持有人信息的披露;(10)開放式基金份額變動的披露。
五、基金上市交易公告書
目前,披露上市交易公告書的基金品種主要有封閉式基金、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