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
由金融衍生工具的定義可以看出,它們具有下列4個顯著特性:
1.跨期性。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按照一定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無論是哪一種金融衍生工具,都會影響交易者在未來一段時間內(nèi)或未來某時點上的現(xiàn)金流,跨期交易的特點十分突出。這就要求交易雙方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價格因素的未來變動趨勢作出判斷,而判斷的準確與否直接決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虧。
2.杠桿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一般只需要支付少量的保證金或權利金就可簽訂遠期大額合約或互換不同的金融工具。例如,若期貨交易保證金為合約金額的5%,則期貨交易者可以控制20倍于所投資金額的合約資產(chǎn),實現(xiàn)以小搏大的效果。在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時,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與損失也會成倍放大,基礎工具價格的輕微變動也許就會帶來投資者的大盈大虧。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桿效應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它的高投機性和高風險性。
3.聯(lián)動性。這是指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與基礎產(chǎn)品或基礎變量緊密聯(lián)系、規(guī)則變動。通常,金融衍生工具與基礎變量相聯(lián)系的支付特征由衍生工具合約規(guī)定,其聯(lián)動關系既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系,也可以表達為非線性函數(shù)或者分段函數(shù)。
4.不確定性或高風險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后果取決于交易者對基礎工具(變量)未來價格(數(shù)值)的預測和判斷的準確程度?;A工具價格的變幻莫測決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虧的不穩(wěn)定性,這是金融衍生工具高風險性的重要誘因?;A金融工具價格不確定性僅僅是金融衍生工具風險性的一個方面,國際證監(jiān)會組織在1994年7月公布的一份報告中,認為金融衍生工具還伴隨著以下幾種風險:
(1)交易中對方違約,沒有履行承諾造成損失的信用風險。
(2)因資產(chǎn)或指數(shù)價格不利變動可能帶來損失的市場風險。
(3)因市場缺乏交易對手而導致投資者不能平倉或變現(xiàn)所帶來的流動性風險。
(4)因交易對手無法按時付款或交割可能帶來的結算風險。
(5)因交易或管理人員的人為錯誤或系統(tǒng)故障、控制失靈而造成的運作風險。
(6)因合約不符合所在國法律,無法履行或合約條款遺漏及模糊導致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