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這個國家,國有經濟的改革從來不是“要與不要”的問題,而是如何更有效和公平的問題,從來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而更是一個政治課題。
  作為一個大一統(tǒng)的中央集權制國家,中國是國有經濟的故鄉(xiāng)。千百年來,治國者從來沒有放棄在這一主題上的持續(xù)變革。一個不太為人注意到的事實是,歷代的國有經濟模式并非一成不變,而是各找關鍵,新意迭出。
  最早的試驗發(fā)生在2700年前的春秋齊國。管仲提出鹽鐵專營,從而使國家成為營利性組織,在稅賦收入之外,另有專營收入。不過管仲的辦法并非設立國營鹽場和鐵廠,而是管制山海,把曬鹽和冶鐵的生產環(huán)節(jié)開放于民間,然后“與民量其重,計其贏,民得其七,君得其三”,即通過資源壟斷的方式,收取30%的所得稅。
  到了漢武帝時期,為增強國力進行整體配套體制改革,在實體經濟領域,武帝將冶鐵、鑄錢、釀酒三業(yè)國營壟斷化,是為“三榷”,然后在各地設立國營鐵廠,派出鐵官,在中央政府機構中設立金曹,在流通領域,推行“均輸”和“平準”,控制重要物資的定價與買賣,我們所熟悉的計劃經濟模式,在那時*9次系統(tǒng)化地出現(xiàn)了。
  古代國營冶鐵廠古代國營冶鐵廠
  唐朝建立后,李世民實行了相對自由化的工商政策,從而造就一代盛世。安史之亂后,中央財政拮據,劉晏再度進行國有化的產業(yè)改革,他抓住物價這個“牛鼻子”,在鹽業(yè)領域推行“民產-官收-商銷”的新模式,即把生產和流通兩大環(huán)節(jié)均開放于民間,以促進效率,政府只在收購環(huán)節(jié)獲利,為了平抑市場價格,他又建立“常平鹽”制度,僅此一項,他讓支離破碎的中唐又茍延殘喘了一百多年。
  宋代一改唐朝“兵在藩鎮(zhèn)”的政策,中央財政支出陡增,對很多資源性商品實行國有專營,如茶、鹽、酒、醋、礬以及外貿所得的香藥、象牙等等,同時還發(fā)明了“買撲”、“鈔引”兩大特許政策,所謂“買撲”,就是將一地的專營業(yè)務公開招標,價高者得,”鈔引”則是發(fā)行一種特許權證,民間商人可憑此去國營鹽池領鹽并在市場上銷售,這一權證可以在市場上交易,“鈔票”一詞由來而來。
  明清兩代,在洋務運動之前,幾乎沒有大型國營企業(yè),其實行的產業(yè)政策脫胎于宋,是為窩本制度,即政府把一些資源性產業(yè)的經營權,如鹽業(yè)產銷和外貿經營,以特許專賣的方式授予某些家族,后世所熟悉的晉商、徽商便得益于鹽業(yè)專賣,廣州的十三行商人則得益于外貿專營,由此出現(xiàn)兩個景象:其一,凡是獲得窩本者,一世可成國家首富,其二,政府與商人的契約關系不清,剝奪事件層出不窮,商人毫無安全感。
  簡單梳理一下歷代的國有政策,我們可以得出一些明確的結論:
  ——中國從來是一個重商主義的國家,政府在資源性產業(yè)的改革從未停滯,出于大一統(tǒng)的政治需求,國有經濟的存在是一個頑固的傳統(tǒng),及至于今日,它的存在理由仍然沒有消失;
  ——產業(yè)改革在生產、流通和定價權等環(huán)節(jié)上不斷嘗試,政府一直試圖與民間達成利益均配的合作關系,然而,由于權利契約模式的不完備,政府對民間的剝奪從未消失,而其特許專營制度更是成為了權貴資本滋生的溫床;
  ——1978年之后的國有經濟改革,還是沒有跳脫出千百年來的治理邏輯,無論是早期的承包經營,還是后來的“國退民進”,以及今日的“混業(yè)經營”,其出發(fā)點、思考路徑以及種種試驗,幾乎全數(shù)可以在歷代變革試驗中找出模式雛形;
  ——2009年之后的某些時刻,國內的自由派經濟學家曾經提出過一些極端的政策建議,包括把國有企業(yè)以一人一股的方式分配于全民、國有企業(yè)徹底退出競爭性領域、取消發(fā)改委等機構,而今看來,這幾乎是一些不可能的任務。
  就在最近,關于國有企業(yè)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據悉,中央政府將在近日公布新的一攬子改革方案。其成效如何,在現(xiàn)在要做出判斷,顯然言之過早,不過,在我看來,有三個前置性議題確乎值得大家來一起討論。
  首先,我們應理清國有經濟、國有企業(yè)和國有資本這三個概念,萬萬不可統(tǒng)而言之。
  國有經濟是一種產業(yè)經濟型態(tài),國有企業(yè)是一種存在方式,而國有資本則是一種產權概念,所謂的改革,在這三個概念內的試驗模式各有特征;
  其次,推動國有經濟的壯大及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與實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并不存在邏輯上的沖突,而是應該達成的目標;
  其三,改革的“時間表”與政策宣示,應徹底公開,并接受法治化的監(jiān)督。
  千百年來,在我們這個國家,國有經濟的改革從來不是“要與不要”的問題,而是如何更有效和公平的問題,從來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而更是一個政治課題,而其最終成功,也從來不取決于前者,而更受到后者的制約。
  我們這一代人的宿命,也許就是一直與之糾纏,喜焉于此,悲焉于此,興焉于此,衰焉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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