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了國美在線的彩電團購活動,卻在收貨當日,等來了商家取消訂單的通知,理由是該商品“屬于超賣,沒有庫存”,因此無法發(fā)貨。
“總共參加團購的有37個人,我是第15個下單的,怎么會屬于超賣?”提到前段時間遭遇的被砍單經(jīng)歷,上海的劉維(化名)有些氣憤。
那么,電商是否可以因為缺貨,而要求消費者取消訂單?這種做法是否屬于違約?
“缺貨”商品仍有售但已漲價
“客服說我購買的商品屬于超賣,沒有庫存,發(fā)不了貨,要我取消訂單。通過百度貼吧,我了解到37個參加團購的人都收到了同樣的通知。”劉維告訴法治周末記者,11月3日與客服溝通時,客服稱如果同意取消訂單,國美會補償100元紅券,并且是最終的解決方案。
而另一位參加該索尼彩電團購的消費者張先生則向記者透露,其在11月3日上午,曾接到國美庫房的電話,稱下午送貨,但下午庫房又打來電話說總部通知不讓送貨,要取消訂單。
劉維則在國美在線網(wǎng)站查詢發(fā)現(xiàn),團購結(jié)束后,這一型號的索尼彩電仍然有售,只不過價格比團購的高了。
單方取消訂單涉嫌違約
根據(jù)合同法,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而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國美在線發(fā)布的索尼彩電信息,同時標明了價格、規(guī)格、型號等,內(nèi)容具體明確,構成要約,消費者下單并成功付款,屬于承諾,買賣雙方即形成合同。此后,賣家單方取消訂單,即涉嫌違約。”信利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孫英杰告訴法治周末記者,超賣無貨問題,可能涉及合同履行不能的問題。
根據(jù)合同法,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發(fā)貨的情形,消費者不能主張對方履行非金錢債務的合同責任。
“首先,是否無貨的舉證責任在電商平臺,如果沒有證據(jù)證明,則需要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其次,如果確實無貨,卻在消費者作出承諾之前未明確告知,則有合同欺詐的嫌疑。”孫英杰提到,根據(jù)合同法,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消費者有權要求電商承擔履行合同的法律責任。
全部取消訂單或涉虛假宣傳
“我當時知道有貨不發(fā)后很是氣憤,選擇了取消訂單并獲得了100元紅券,后來得知其他未取消訂單的團友都先后收到了彩電,有些后悔。”張先生告訴記者。
那么,對于像張先生這樣接受補償后想反悔的消費者,在沒有使用紅券的情況下,是否還可以主張重新找回團購訂單呢?
“對于反悔的消費者,這要看消費者與國美訂立補償協(xié)議時,國美是否全面告知消費者有關補償?shù)娜績?nèi)容,是否故意隱瞞真實的情況,誘使消費者作出錯誤意思表示。”西南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天虎對法治周末記者解釋到,消費者有權知道補償方案中是否有限制性條款,如果不知悉且未實際使用補償?shù)牡挚廴?,雙方在顯失公平的情況下達成補償,不能認定為消費者自愿接受補償。
按照劉維的說法,參加此次索尼彩電團購的37位團員均在約定的收貨日期收到了超賣取消訂單的通知,但他們在下單時頁面明確標注該款產(chǎn)品有貨。
“如果因為無貨電商平臺把全部消費者訂單取消,之前出售標注有貨的行為本身可能涉嫌虛假宣傳。虛假宣傳是指在商業(yè)活動中經(jīng)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或者服務做出與實際內(nèi)容不符的虛假信息,導致消費者誤解的行為。”廖天虎對記者表示,消費者有權要求按照原訂單發(fā)貨。
劉維對記者表示,在多次跟國美交涉后,11月5日,國美相關工作人員回復可以正常發(fā)貨,但發(fā)貨要等十天左右。11月14日,劉維終于收到了彩電。
電商砍單屢禁不止
近年來,電商平臺單方面取消消費者訂單的“砍單”事件頻頻見諸報端,大部分均是低價銷售后以超賣、網(wǎng)絡延遲等理由要求消費者取消訂單,并給予一定額度的抵扣券作為補償。
最為著名的為亞馬遜長虹電視砍單案。2013年11月,亞馬遜網(wǎng)站以161.99元的價格出售長虹32英寸LED電視,在大量消費者下單并完成支付后,亞馬遜以無貨為由,單方面取消訂單,受此影響的消費者在千人以上。最終,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亞馬遜敗訴。
“由于取證困難,維權成本高昂等問題,被砍單的消費者往往會陷入維權難的境地。”孫英杰指出,網(wǎng)購涉及的金額一般不超過幾千元,但法律訴訟的成本、包括證據(jù)保全的公證費和律師費,往往不止這個數(shù)目,由于我國目前還沒有消費者集體訴訟機制,單人難以承受巨大的法律維權成本。
劉維告訴記者,在發(fā)貨當日被通知取消訂單后,37位團員就取得了聯(lián)系,一方面與國美溝通,另一方面在12315工商局消保平臺投訴,如果這些方式?jīng)]有結(jié)果,他們也會考慮采取訴訟手段。“幸虧后來收到貨。”劉維說。
中國電子商務中心網(wǎng)購與維權專家姚建芳認為,由于電商平臺的原因?qū)е掠唵稳∠a(chǎn)品未發(fā)貨給消費者,不管是貨到付款還是在線付款的形式,電商以采購不到為由取消訂單,應和消費者協(xié)商。對于電商“空賣”的砍單行為,也考量著電商平臺的誠信問題。
國美處理315投訴的相關負責人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經(jīng)內(nèi)部協(xié)調(diào),購買團購索尼彩電的消費者已于11月14日開始陸續(xù)收到了商品,對于單方取消訂單的情況,國美內(nèi)部正在調(diào)查。
本文來源:法治周末;作者:仇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