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金清收準備(★★★)
  現(xiàn)金清收準備主要包括債權維護及財產清查兩個方面。
  1.債權維護
  資產保全人員至少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認真維護債權:其一,妥善保管能夠證明主債權和擔保債權客觀存在的檔案材料,如借款合同、借據、擔保合同、抵質押登記證明等;其二,確保主債權和擔保權利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主要是確保不超過訴訟時效、保證責任期間,確保不超過生效判決的申請執(zhí)行期限;其三,防止債務人逃廢債務。
  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護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通常為2年。訴訟時效一旦屆滿,人民法院不會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債務人自愿履行債務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訴訟時效從債務人應當還款之日起算,但在2年期間屆滿之前,債權銀行提起訴訟、向債務人提出清償要求或者債務人同意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期間(仍然為2年)。
  保證人和債權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證責任期間,雙方沒有約定的,從借款企業(yè)償還借款的期限屆滿之日起的6個月內,債權銀行應當要求保證人履行債務,否則保證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財產清查
  清查債務人可供償還債務的財產,對予清收效果影響很大。對于能夠如實提供經過審計財務報表的企業(yè),財產清查相對容易一些。但是,債務人往往采取各種手段隱匿和轉移資產。為了發(fā)現(xiàn)債務人財產線索,需要查找債務人的工商登記和納稅記錄。有些債務人還沒有完全停止經營活動,往往會采取各種手段包括互聯(lián)網向其客戶作正面宣傳,例如營業(yè)收入和資產實力等,從債務人對自己的正面宣傳中,能夠發(fā)現(xiàn)一些有價值的財產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