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單位出納員收到付款單位交來的支票后,首先應對支票進行審查,以免收進假支票或無效支票。對支票的審查應包括如下內容:
(1)支票填寫是否清晰,是否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寫;
(2)支票的各項內容是否填寫齊全,是否在簽發(fā)單位蓋章處加蓋單位印鑒,大小寫金額和收款人有無涂改,其他內容如有改動是否加蓋了預留銀行印鑒;
(3)支票收款單位是否為本單位;
(4)支票大小寫金額填寫是否正確,兩者是否相符;
(5)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內;
(6)背書轉讓的支票其背書是否正確,是否連續(xù)。
收款單位出納員對受理的轉賬支票審查無誤后,即可填制一式兩聯(lián)進賬單,連同支票一并送交其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審核無誤后即可在進賬單*9聯(lián)上加蓋“轉訖”章退回收款單位。收款單位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進賬單*9聯(lián)編制銀行存款收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