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海航高管的指責,國美終于坐不住了。
 

  5月5日下午,北京鵬潤地產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鵬潤地產”)副總裁于星旺在北京鵬潤大廈接受了鳳凰財經的采訪。面對國美商都項目懸而未決的官司,他說對海航置業(yè)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拖再拖,國美給予了很大的寬容和理解,對簿公堂是不得已而為之。國美的一位高管更是直指海航“要么差錢,要么差商業(yè)精神。”
 

  “我們一直都是以積極的態(tài)度想去跟他們溝通,解決問題。”于星旺說,但得到海航的答復卻很難讓國美方面滿意,“他們甚至說,違約金就算了吧。”
 

  舊愛變冤家

  此前,國美因資產轉讓合同“買方違約”事由,將海航集團旗下海航置業(yè)及擔保方海航集團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追討欠款及違約金合計28億元。2011年3月24日,海航與國美先后簽訂了5個合作協(xié)議,約定海航支付57.5億元購買國美商都A區(qū)和B區(qū)房屋。

  截至2012年5月28日,海航共計向國美支付了41億元。據了解,這41億并非全是現金,其中15億為海航替國美承擔債務。

  很難相信國美與海航這對曾經的合作伙伴能走上對簿公堂這條路。

  國美商都2005年4月18日由黃光裕旗下北京國美置業(yè)有限公司斥資8.05億元取得,此項目亦成為當年北京*5的“招拍掛”項目。此后,國美商都的項目建設一直進展不太順暢,單單是項目名稱就經過了4次變更,在尋求買家的過程中也與各方進行了漫長的談判。

  “當時老板(黃光裕)出事了,確實公司內部亂了一陣,”國美的一位高管私底下對鳳凰財經表示,再加上國美自身進行內部的戰(zhàn)略調整,國美商都當時的出售當時看來勢在必行。

  2011年3月,海航置業(yè)和國美商都建設開發(fā)公司簽訂了資產收購框架協(xié)議書,此后兩個月,海航置業(yè)聘請專業(yè)人員進行盡職調查;2011年5月,海航置業(yè)向商都公司出具《關于確認國美商都項目盡調結果的函》確認:“本次針對國美商都項目的專項盡職調查未發(fā)現重大遺漏事項和影響雙方進一步交易的重大問題。雙方可進入下一階段工作”。

  根據于星旺的介紹,在2012年5月之前,雖然海航置業(yè)方面在付清了首付款以后,屢次出現拖欠資金現象,但國美方面認為海航還是很有誠意的,首先海航集團給海航置業(yè)出具了不可撤銷的連帶擔保函,其次雙方簽署了補充協(xié)議一、補充協(xié)議二。在補充協(xié)議當中,海航置業(yè)承認說自己的資金是有困難的,同時也愿意支付一部分的違約金,并最終支付違約金約4億元,“所以從這一點來講,他們對前期到2012年5月之前,都是很看好而且是很想把這個協(xié)議執(zhí)行好。”
 

  國美駁斥文件造假指責

  針對近期海航有高管對外宣稱國美涉嫌偽造司法文件。海航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此前海航提出的“海航置業(yè)(海航旗下子公司)拒絕支付收購國美商都項目尾款的主因,是國美方面?zhèn)卧靽郎潭糂區(qū)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有媒體公開報導,2012年10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政府信息答復告知書》顯示,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于2011年3月及4月兩次對A區(qū)進行消防驗收,兩次驗收結果均為不合格。而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未對B區(qū)進行消防驗收,故B區(qū)《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不存在。但國美在2011年6月29日簽署的《資產收購協(xié)議》中稱,目標物業(yè)B區(qū)寫字樓消防驗收合格。

  “這個指責太嚴重了,我們必須跟媒體說清楚。”國美的一位高層今天直接否認了海航方面的說法,并拿出文件原件以證明。

  鵬潤地產副總裁于星旺向媒體出具了“京公消驗【2010】第22號: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確認國美商都B區(qū)寫字樓工程進行驗收合格;同時,國美還提供了今年3月1號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確認其真實性。

  另外,據國美方面介紹,早在海航宣稱國美偽造文件一個月以前,這份引起爭議的文件已經通過法院移交給海航律師。除此之外,在雙方的協(xié)議里,對于消防工程這一項也有明確的規(guī)定:所有未完成的消防工程建設整改及驗收,將由乙方暨海航置業(yè)主導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暨商都公司予以協(xié)助配合。

  截至昨日,北京高院何時開庭審理此案還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