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頓網校小編在2014年12月8日為您整理了一則財經行業(yè)新聞——上海的新使命是金融消費權益保護
  上海是中國金融對外開放最早、開放程度*6的的城市,尤其是近年來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不斷加快,金融市場規(guī)??焖贁U大,金融機構加速集聚,新興、新型金融業(yè)態(tài)層出不窮。與此同時,各類金融風險以及損害金融消費者和中小投資者權益的事件也逐漸暴露出來,對金融安全運行造成了不利影響。在這樣的背景下,上海有條件也有使命加快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研究,將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國際經驗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率先開展探索,先試先行,積累經驗,以便更好地在全國范圍內推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
  從上海金融服務辦公室所在的辦公大樓向東望,作為上海金融中心腹地的陸家嘴建筑群盡收眼底,視線的更遠處,是中國當下炙手可熱的自由貿易區(qū)。
  身為上海金融創(chuàng)新重要推手的金融辦主任,鄭楊務實且低調。12月2日,鄭楊在兩個專題會議間隙接受了《國際金融報》記者的[*{7}*]專訪,話題關于上海的新使命——如何加快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研究,將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國際經驗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率先開展探索,先試先行,積累經驗,以便更好地在全國范圍內推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是一項金融‘基礎設施’,是金融中心實力與競爭力的體現。”鄭楊特別提到,“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好壞,是衡量國際金融中心發(fā)展程度的重要標志。”
  上海做了哪些實踐
  記者:上海金融辦非常重視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能否給大家介紹一下,具體做了哪些實踐?
  鄭楊:近年來,上海地方政府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司法系統(tǒng)妥善處置各類金融投訴、審理案件,開展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工作,積累了一些經驗和做法。
  比如,不斷加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制度建設。2012年,中國人民銀行上??偛砍雠_了《關于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 支持上海實體經濟發(fā)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將加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列入《指導意見》當中。上海保監(jiān)局出臺相關規(guī)定,強化投保人對保險格式條款內容的知曉確認,落實猶豫期等執(zhí)行適用。
  同時,我們還發(fā)布了一些實施意見,從法律和金融角度保護金融消費權益。今年9月,發(fā)布《上海市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六大部分總計33條,進一步細化了上海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發(fā)展的政策措施。今年11月25日,發(fā)布《上海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發(fā)展現代保險服務業(yè)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提出上海貫徹落實此前國務院發(fā)布保險業(yè)新“國十條”的總體要求、重要任務及政策措施,并明確時間進度安排。這些實施意見中均有消費者、投資者保護的條款。
  另外,我們還建立健全維護金融消費權益的工作機制。目前,上海地區(qū)“一行三局”分別成立了負責金融消費者或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專門處室,集中行使消費者保護職責,負責督促金融機構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接受消費者投訴和咨詢、進行投訴調查、加強消費者教育等工作。同時,通過相關職能部門不斷強化機構監(jiān)管,督促在滬各金融機構執(zhí)行各項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制度。
  記者:外界普遍關注的是消費糾紛的解決模式。在這一方面,有可以透露的么?
  鄭楊:近年來,上海金融行業(yè)協會、司法部門致力于創(chuàng)建新型糾紛解決機制,例如:上海銀監(jiān)局引導上海市銀行同業(yè)公會成立了銀行業(yè)消費者糾紛調解中心。上海證監(jiān)局推動轄區(qū)證券糾紛調解試點工作;上海市高院和上海保監(jiān)局聯合簽署關于建立保險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的會議紀要、充分發(fā)揮人民法院和上海保監(jiān)局職能、加強溝通、協調與合作,促使保險糾紛得以及時化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以上海市保險合同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為行業(yè)調解組織,依法對保險糾紛進行調解,人民法院與上海保監(jiān)局、上海市保險合同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擬建立溝通聯系和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并通過發(fā)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導保險消費者依法維權,推動保險機構誠信經營。這些措施既及時化解了涉及金融消費者權益的糾紛和矛盾,同時又有效緩解了司法資源不足的現狀。
  記者:能否給我們介紹一下目前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的情況?
  鄭楊:金融中介服務機構是幫助金融消費者尋求最合適的金融機構、金融產品、金融服務的專業(yè)機構,同時也幫助金融機構尋找合適的消費者。在金融業(yè)發(fā)達的歐美國家,中介服務機構不僅為金融消費者考慮如何消費、怎樣消費,也幫助解決金融消費糾紛。中國的中介服務機構的勢力還比較薄弱,需要大力發(fā)展。近年來,上海積極推動保險代理、保險經紀、保險公估、金融信息等中介服務機構發(fā)展,取得顯著進展。到2013年末,上海共有保險專業(yè)中介機構352家,其中保險代理174家、保險經紀112家、保險公估66家。此外,新華08、大智慧、萬得、東方財富網等全國*2影響力的金融信息企業(yè)也紛紛落戶上海。
  記者:在開展宣傳教育和引導合法維權上,上海金融辦還做了哪些努力?
  鄭楊: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是保護金融消費權益的重要一環(huán),近年來上海在這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例如:上海市金融辦會同“一行三局”等部門聯合制作了以“防范非法集資”、“打擊地下炒金”、“安全使用銀行卡”等多集主題公益宣傳短片;人民銀行上??偛拷Y合反假幣、反洗錢、票據管理等社會熱點問題,向金融機構和社會公眾開展金融法制宣傳。上海銀監(jiān)局啟動“上海銀行業(y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月主題活動”。上海證監(jiān)局組織投資者教育活動,引導樹立“長期投資、理性投資”的理念。
  金融消費者權益
  為何頻受侵害
  記者:我們從報紙上和電視上,經常會看到金融消費者權益受害的事件,在你看來,這類案件發(fā)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鄭楊:盡管近年來上海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方面取得積極進展,但隨著金融資源的不斷集聚、金融創(chuàng)新步伐的日益加快,侵害金融消費權益的事件也時有發(fā)生。據上海市工商局、消保委、金融監(jiān)管部門以及司法系統(tǒng)的數據反映,近年上海涉及金融領域的各類投訴數量占比呈逐年上升態(tài)勢,而且新型的侵害金融消費權益的案件也不斷出現。
  根據不完全統(tǒng)計,居投訴前幾位的案件類型主要有:儲戶存款被冒領,侵害消費者資金安全權;開立存款戶必須同時辦折辦卡、侵害消費者自由選擇權;發(fā)售理財產品忽視風險提示,侵害消費者知情權;擅自“轉讓”客戶信息,侵害消費者隱私權;對冒領存款拒不退還,侵害消費者求償權;錯登個人信用記錄,侵害消費者聲譽權;存在一些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對格式合同條款不做解釋,侵害消費者受教育權等。
  記者:侵害到消費者的這8項權益,是什么原因導致的?
  鄭楊:金融消費權益受到侵害的原因是多層次的。不僅有監(jiān)管不足、不到位的問題,也與金融業(yè)自身特征相關。當然,不可否認也包含金融消費者自身認知不夠等方面的原因。
  記者:剛才您提到了監(jiān)管不足、不到位。能否給我們做一下詳細的介紹?
  鄭楊:中國目前缺乏健全的法律框架和工作機制。在法律框架層面,今年3月15日開始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雖然將金融消費納入調整范圍,但對于金融消費權益一些關鍵問題依然缺乏更全面的明確規(guī)定;《人民銀行法》《商業(yè)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等法律法規(guī)中也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金融消費者保護體系。在工作機制層面,中國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正處于起步階段,盡管“一行三會”陸續(xù)建立了金融消費者及投資者保護機構,但金融監(jiān)管部門間、金融監(jiān)管部門與地方政府間的協調機制還不健全,尚未建立起能夠快速有效處理跨市場、跨行業(yè)糾紛案件的工作體系,一些領域存在著監(jiān)管真空或監(jiān)管重疊。同時,對于金融糾紛出現如何投訴、救濟等問題,中國目前也尚未統(tǒng)一明確。
  記者:作為案件頻發(fā)地的金融機構,是否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鄭楊:信息不對稱是產生侵害金融消費權益問題的重要原因。信息不對稱在各個行業(yè)普遍存在,但由于金融產品的復雜性和專業(yè)性,這一問題在金融消費領域更為嚴重。特別是近年來,隨著金融創(chuàng)新的快速發(fā)展,產品的綜合性、復雜性、技術性大大增強,更加劇了信息不對稱,使金融機構相較于金融消費者處于信息絕對強勢的一方。出于自身利益考慮,一些金融機構不僅沒有主動披露信息,甚至隱瞞、誤導、欺詐消費者,從而侵害了金融消費權益。
  記者:我們在采訪中經常碰到這樣的消費者,他們認為,錢放到銀行里等于上了保險,不會有任何風險和損失。所以一旦投資失敗,就把責任全部推給金融機構。
  鄭楊:中國金融消費者群體仍在培育階段,自我保護意識和風險意思不足。一方面,國內大部分金融產品并未堅持投資者適當性原則,因此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時往往由于過度自信或出于“從眾心理”,投資于超出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金融產品;另一方面,我國金融消費者還未培養(yǎng)起“自享收益,自擔風險”的意識,產生糾紛后一味依靠政府兜底,容易受誤導而在不了解風險的情況下,做出非理性選擇。
  探索和創(chuàng)新的路在那里
  記者:您說過,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好壞,是衡量國際金融中心發(fā)展程度的重要標志。
  鄭楊:是的,隨著中國金融改革進程不斷加快,金融市場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金融產品將日趨豐富,金融消費者維權意識將不斷增強,金融維權糾紛也可能越來越多。當前,上海正加快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自貿區(qū)建設,眾多金融創(chuàng)新試點也會在上海率先推出。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好壞,是衡量國際金融中心發(fā)展程度的重要標志。上海理應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方面走在全國前列,為金融改革順利實施營造安全穩(wěn)定的金融環(huán)境,這也是上海金融的責任與使命。
  記者:對于推進上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上海金融辦有哪些考慮和建議?
  鄭楊:比如積極探索,加快推進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立法項目研究。雖然金融立法權總體屬于中央事權,但金融消費權益保護不能完全歸于金融基本制度,在地方立法上可有一定的空間。上??梢詤R聚各方力量,在國家法制統(tǒng)一的原則下,深入開展調研工作,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地方立法進行研究探索。具體可針對金融消費者概念、金融消費者權益界定,消費者權益糾紛解決機制、集體訴訟等問題,借鑒國外成熟的模式和經驗,結合上海實際情況,做好上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立法調研,積累豐富的實證基礎。
  記者: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涉及到多個相關部門,上海金融辦如何做好這方面的協調?
  鄭楊:這個問題也是我們目前在積極探索的部分,就是加強協作,努力構建公正、高效、多元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體系。
  上??梢栽谀壳胺謽I(yè)監(jiān)管框架和現有金融消費者維權渠道的基礎上,根據金融消費者的特性,及時協調溝通各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制度,加快組織機構建設。要不斷加強訴訟、仲裁、自律與金融監(jiān)管的對接,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與金融行業(yè)協會的對接;要不斷完善投訴機制,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提高糾紛解決效率。要不斷健全仲裁機制和司法保護機制,提供更為及時有效的救濟途徑。
  記者:在加強投資者教育方面,能否介紹一下具體的考慮?
  記者:在這個問題上,得多管齊下,有效開展金融消費者教育和金融知識普及宣傳工作。要進一步依托媒體、行業(yè)服務窗口,借助同業(yè)公會及地方消費者協會,積極宣傳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和金融維權的申訴渠道,開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系列專題活動,提高金融消費者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引導金融消費者積極理性維權。聯合“一行三局”、上海市高院、仲裁機構、同業(yè)公會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金融消費者信息平臺建設,為金融消費者提供高水準的信息咨詢服務,強化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及時提示風險。
  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是一項長期的系統(tǒng)性工程,其順利開展離不開政府、企業(yè)與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支持,作為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上海市金融辦將繼續(xù)配合金融管理部門,協調各方力量,把握金融行業(yè)特性,不斷加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營造穩(wěn)定健康的金融環(huán)境。
  來源:國際金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