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一篇行業(yè)新聞:企業(yè)有權拒絕無法律依據的要求——2014年法治為產權“護航”,這是高頓網校小編在2014年10月29日辛勤的勞動成果。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國家保護企業(yè)以法人財產權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企業(yè)有權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法律依據的要求。
  知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要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就需要運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建立以市場經濟為基礎的法律體系,保持國民經濟持續(xù)快速健康發(fā)展,保持社會穩(wěn)定。”
  企業(yè)獲“尚方寶劍”
  《決定》指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fā)揮政府作用,必須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tǒng)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jiān)管為基本導向,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
  天津財經大學教授李煒光認為,《決定》多次提到產權的問題,產權必須受到法律的保護,而產權又與稅收密切相關,像征稅必須在產權明確之后才能征,產權的所有者都應該是加入到稅收的制定過程中。
  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張春曉表示,加強國有集體所有權的財產權的保護,國資改革也要依法推進,對國有資本改革和監(jiān)管的任何制度、任何手段和任何重大改革,都必須于法有據。“中國雖然早已出臺了《企業(yè)國有資產法》,但很多條文對于國企改革的指導性沒有完全體現(xiàn)出來,法律所應起到的平臺和托底作用沒有凸顯。”
  李煒光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企業(yè)有權拒絕無法律依據的要求”非常好,這等于給了企業(yè)一把尚方寶劍,“你下達某種要求必須合法,沒有依據法律我可以質疑或拒絕,這體現(xiàn)了法治思維,也是一個共治的思維。”
  財稅法立法加快
  《決定》還提到,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編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發(fā)展規(guī)劃、投資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礦產資源、農業(yè)、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規(guī),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公平交易、平等使用。依法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市場監(jiān)管,反對壟斷,促進合理競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在市場經濟的法治體系中,最短缺的是財稅和資源領域的法律,這些領域又比較重要。“像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這個重要領域的法律缺位,當然要加強立法,對于市場的公平競爭,提高整個社會資源配置的效率,發(fā)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資源的高效利用都具有重要作用,是市場機制完善的必要支持條件。”
  今年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預算法的決定。但目前在財稅領域的法制建設尚有很多空白,以稅收法為例,我國現(xiàn)行共有18種稅,但只有3種稅出臺了法律。
  李煒光說,推進法治的進程,財稅的關鍵是立法,財稅法治的建設推進是以預算法開頭,預算法修改提供了很好的經驗,“真正的法治需要加大協(xié)商,全體參與,而非僅聽領導。”
  宋清輝表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我們只有尊重市場經濟發(fā)展規(guī)律,打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現(xiàn)代治理體系,用健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制約人們的市場經濟行為,才能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達到建設法治政府、完善法治經濟、推進依法治國的歷史重任。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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