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財政部印發(fā)了《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或“新制度”),面向社會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10月1日。
據了解,新制度旨在構建統一、科學、規(guī)范的政府會計核算標準體系,夯實政府財務報告和決算報告的編制基礎。
統一政府會計核算
據了解,我國現行政府會計標準體系主要涵蓋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與事業(yè)單位會計,具體包括《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yè)單位會計準則》、《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以及醫(yī)院、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高等學校、中小學校、科學事業(yè)單位、彩票機構等行業(yè)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和有關基金會計制度等。近些年來,財政部相繼對上述會計標準進行了全面修訂,基本滿足了現行部門預算管理的需要。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建立權責發(fā)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以下簡稱“權責制政府財務報告”)的重大改革舉措,2014年新修訂的《預算法》也明確要求各級政府按年度編制權責制政府財務報告。而現行政府會計標準體系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主要以提供反映預算收支執(zhí)行情況的決算報告為目的,無法準確、完整反映政府的資產負債及運行成本,難以滿足編制權責制政府財務報告的信息需求。
“另外,因現行政府會計領域多項制度并存,體系繁雜、內容交叉、核算口徑不一,不同部門、單位的會計信息可比性不高,通過匯總、調整編制的政府財務報告信息質量較低,因此,有必要對現行政府會計規(guī)則進行改革。”該負責人稱。
2014年12月,國務院批轉財政部的《權責發(fā)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正式拉開了本輪政府會計改革的序幕。
《改革方案》提出,權責制政府財務報告制度改革的前提是要建立健全政府會計核算體系,包括制定政府會計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及應用指南和政府會計制度。其中,政府會計制度主要規(guī)定政府會計科目及其使用說明、會計報表格式及其編制說明等,以便于會計人員進行日常核算。另外,按照《改革方案》,政府財務報告主要包括政府部門財務報告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部門財務報告是合并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的重要基礎。
上述負責人表示,“為建立健全政府會計核算標準體系,我們擬以統一現行各類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標準、夯實部門和單位編制權責發(fā)生制財務報告和全面反映運行成本的核算基礎為目標,制定適用于各級各類行政事業(yè)單位的會計制度。”
上述負責人透露,自2015年5月份起,財政部在系統分析和梳理現行各類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準則的基礎上,依據《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開始研究起草新制度。
“2015年下半年形成討論稿之后,我們先后在財政部門和行政事業(yè)單位范圍內征求了意見,并通過課題研究、召開專家座談會、集中辦公等形式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和討論。經過近一年時間的反復修改和完善,《征求意見稿》于2016年7月形成。”該負責人稱。
堅持統一、繼承等原則
記者了解到,在新制度起草過程中,財政部主要遵循六大原則。
一是統一性原則。從行政事業(yè)單位通用性或共性業(yè)務會計處理,以及政府財務報告和決算報告的可比性出發(fā),新制度充分考慮了統一性。在會計科目設置及會計報表格式上,一般情況下,不再區(qū)分行政和事業(yè)單位,也不再區(qū)分行業(yè)事業(yè)單位,在具體表述上統一為“單位”。
但是,考慮到行政、事業(yè)單位在部分業(yè)務內容上的差別,新制度在部分科目說明中也做了適當區(qū)分,如專用基金、經營結余、對外投資、投資收益等會計科目僅適用于事業(yè)單位。“對于部分典型行業(yè)事業(yè)單位的特殊業(yè)務處理,下一步我們將視必要性在制度補充規(guī)定或新舊銜接規(guī)定中予以明確。”該負責人透露。
二是繼承創(chuàng)新原則。新制度在資產、負債、預算收入、預算支出科目的設置以及相關報表的規(guī)范上,繼承了現行制度合理的、共性的內容,充分考慮現行實務的做法。另外,在相關資產科目的核算內容和賬務處理說明中,充分吸收了去年7月財政部印發(fā)的存貨、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四項具體準則的創(chuàng)新。
但是,為滿足政府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核算的雙重功能,新制度創(chuàng)新性地引入了“8要素”會計核算的思路,增加了收入、費用兩個會計要素,并相應修改了相關核算內容及報表內容。
三是強化財務會計原則。針對編制權責制政府財務報告的需要,新制度在會計科目設置和賬務處理說明中著力強化政府財務會計的功能,如增加收入和費用兩個要素的核算內容,細化資產和負債要素的核算內容等。
四是協調相關法規(guī)原則。新制度在預算會計規(guī)范的內容、資產和負債的核算、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等方面,與新《預算法》及其他現行相關制度、規(guī)則、規(guī)定等的要求基本保持一致、協調。
五是提高信息質量原則。新制度從財務報告和決算報告的目標以及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出發(fā),著力提升會計信息的相關性、真實性、完整性以及可理解性,以有利于報告使用者做出決策。
六是簡化操作原則??紤]到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工作的現狀以及引入財務會計核算內容帶來的復雜性,新制度在科目設置、核算口徑、計量標準以及賬務處理等方面,力求做到簡便易行。
整合財務、預算會計系統
據了解,《征求意見稿》共分為六部分內容。其中,*9部分為總說明,主要規(guī)范了制度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核算基礎、會計科目設置要求、報表填列要求、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等內容。
第二部分為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主要列出了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兩類共計102個一級會計科目。其中,財務會計下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費用五個要素共74個一級科目,預算會計下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結余三個要素共28個一級科目。
第三部分為會計科目使用說明,主要對102個一級會計科目的核算內容、明細核算要求及其相關賬務處理進行了詳細規(guī)范。
第四部分為主要業(yè)務賬務處理說明,主要采用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平行記賬”方式,按照會計科目順序對行政事業(yè)單位主要業(yè)務賬務處理進行了說明。
第五部分為會計報表格式,主要規(guī)范了4張財務報表的格式和3張決算報表(預算會計報表)的格式。其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費用表、現金流量表、預算結余與凈資產變動差異調節(jié)表,決算報表包括預算收入支出表、預算結轉結余變動表、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支出表。
第六部分為會計報表編制說明,主要規(guī)范了上述7張會計報表和附注的編制說明。
上述負責人表示,新制度從會計科目、核算內容和報表等方面全面統一了行政事業(yè)單位的會計制度,為各級政府財政部門編制權責制政府財務報告和各部門、單位編制財務報告及進行成本核算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據介紹,新制度的主要創(chuàng)新和變化是采用了“政府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適度分離又相互銜接的核算模式”。其中,適度分離主要是指,通過財務會計核算(權責發(fā)生制)形成財務報告,通過預算會計核算(收付實現制)形成決算報告;相互銜接主要是指,同一會計核算系統中政府預算會計要素和財務會計要素相互協調,決算報告和財務報告相互補充。
該負責人稱,“上述政府會計核算模式避免了行政部門和事業(yè)單位采用兩套會計信息系統進行核算的復雜性,使公共資金管理中預算管理、財務管理和績效管理相互融合,有利于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率。”
本文來源:財會信報;作者:沈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