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大家應對研究生考試,這里為大家整理了2021年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調劑復試安排的內容,供大家參考,更多考研簡章,考研大綱內容,請大家登陸高頓官網查詢。
為了認真貫徹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以及上海市防疫形勢要求,貫徹落實國家文件精神以及教育改革發(fā)展綱要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為推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協(xié)調發(fā)展,促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規(guī)范管理,繼續(xù)優(yōu)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jiān)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加強復試工作,著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選拔水平,推進研究生教育科學發(fā)展,優(yōu)化調整招生學科專業(yè)結構,強化監(jiān)督,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針對本院學科布局、招生計劃、預分名額及生源等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總則
(一)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復試是進一步考查考生的專業(yè)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的有效方式,也是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之一。要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專業(yè)素養(yǎng)和創(chuàng)新能力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yè)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二)充分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力和責任,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guī)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三)明確各學科的復試權重,嚴格復試程序,保證復試的科學、公正和有效;
(四)根據國家和上級文件要求及會議精神,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方能進入錄取程序。若復試成績不合格,即使是初試全部科目均上線的考生,也不能進入錄取程序。
二領導及工作機構與工作職責
(一)成立上海音樂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組長:徐旭廖昌永
副組長:劉英
成員:錢仁平周湘林王丹丹江晨方瓊劉照陸劉紅唐哲安棟于陽徐達維朱晶晶尤繼一何大耿
監(jiān)察工作小組:組長:劉艷
成員:陳虹陳強斌眭璐招生辦公室:
主任:錢仁平
成員:歐陽佳沁盧文靜芝汀徐碧
(二)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和負責本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統(tǒng)籌管理
和協(xié)調復試、錄取的相關工作。
(三)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的工作。其職責是:1、制定招生工作開展的基本原則和工作辦法文件,根據國家發(fā)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本
院學科發(fā)展的具體情況,制定復試條件;擬定進入復試名單、復試篩選辦法、復試要求及擬錄取排序辦法,并將相關文件提交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通過并報送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2、負責組織復試和復試的評審工作以及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命題、復試和評審工作;
3、負責審核并統(tǒng)計各學科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
4、負責組織對考生其他情況的審核工作;
5、負責擬定擬錄取名單并提交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
6、負責招生相關政策解釋,并按照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示處理可能發(fā)生的問題。
(四)根據各招生學科專業(yè)特點,成立按各學科專業(yè)研究生培養(yǎng)指導委員分會為單位的復試小組。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藝術類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關文件要求,各復試小組成員一般由6位考官組成,并包含50%的校外專家。
(五)各復試小組應在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履行復試工作職責,擬定本專業(yè)面試的具體內容和程序;按規(guī)范組織實施面試;協(xié)助組織本專業(yè)考生的考試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考試;配合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其他復試(查)相關工作。
(六)根據今年抗疫形勢需要,我院成立了上海音樂學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我院的研究生招生具體工作將在小組指導下開展。
三復試主要方式、內容和工作要求
(一)復試包括以下內容:
1.基礎/專業(yè)
2.綜合面試
3.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涵蓋本科階段主干課程的考試
(二)應上海市防疫形勢要求,復試形式采取網絡遠程方式。專業(yè)和基礎的考試形式將作相應調整,并根據考察內容不同,拆分為視頻錄制和在線實時2個層次進行。
(三)綜合面試的目的是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綜合素質。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的表現;
3.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協(xié)作性,以及人文素質,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綜合面試由各復試小組組織。按照本專業(yè)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面試題目的選擇方式等具體程序、評分標準以及評分辦法等進行面試及評分。
(四)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的形式和內容由公共基礎部外語教研室制定。
(五)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專業(yè)課由院招生委員會委托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命題和考試。試題內容應涵蓋所報考專業(yè)要求的本科主干課程,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具體要求詳
見招生簡章。
(六)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要求,為嚴肅考試紀律、強化復試考核程序,各科目考試全程錄音錄像。
四調劑
根據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相關政策文件,結合我院初試實際情況,2021年我院135101音樂專業(yè)學位非全日制尚有部分缺額,可接受調劑生源。調劑僅接收定向就業(yè)形式錄取的考生。具體信息詳見另行公布的調劑辦法。
五其他復試(審查)內容
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委托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研究生部學工辦及院衛(wèi)生科對參加復試的考生另進行以下幾個方面內容的審查:
(一)對考生身份的審查
核對考生身份證上的照片是否與本人相貌以及報名登記表上的照片一致。
(二)對考生單位的審查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交本科階段的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公章)、學生證復印件(驗原件,交復印件)。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出具原單位同意其定向就業(yè)的信函,并加蓋該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三)對畢業(yè)證書的審查
對進入復試的往屆考生畢業(yè)證書原件進行審查??忌毺峤划厴I(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復印件(驗原件,交復印件)。如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考生應按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的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錄取。
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明,否則不予錄取。
(四)對身體狀況的審查
復試期間進行身體情況問卷調查,考生誠信承諾完成調查,待新生入學后進行正式體檢。體檢不符合要求者作相應處理。
(五)對考生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核
對復試考生進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政治素質的重要環(huán)節(jié)。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院研究生部學工辦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情況。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所有考生均須填寫《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在職人員在“審核意見”一欄中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的公章。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要加蓋人才交流中心人事處的公章。檔案在街道辦事處的考生要加蓋街道辦事處公章。應屆生要加蓋培養(yǎng)單位學工部門的公章。
六其他
(一)本辦法將于復試前在本院網站和教育部指定網站上公布并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備案。2021年碩士研究生的擬錄取名單將在網上公示十個工作日。
(二)我院舉報和監(jiān)督信箱為jjs shcmusic.edu.cn,監(jiān)督電話為021-64317667,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七錄取
(一)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本院錄取將在各學科專業(yè)的招收名額預分范圍內,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成績,按照《上海音樂學院2021年研究生復試合格標準及擬錄取辦法》的具體要求,由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擬錄取名單。
(二)復試期間凡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guī)定條件、考試違紀、身體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不予錄取。
(三)根據《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導師指導研究生數量暫行規(guī)定》,如錄取考生超過導師研究生招生總量,考生須接受導師調整方案,否則不予錄取。
(四)研究生收費標準為:學術學位8000元/學年,全日制專業(yè)學位23000元/學年,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28000元/學年。為鼓勵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yè),學校制定了相應的獎助學金管理辦法,詳情請見研究生部學工辦的相關文件。上海樂隊學院的獎學金辦法請見上海樂隊學院的相關文件。
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附件:上海音樂學院2021年研究生復試合格標準及擬錄取辦法
附件:上海音樂學院2021年研究生復試合格標準及擬錄取辦法
一、復試合格標準
1.專業(yè)(滿分100分):80分合格(上海樂隊學院84分合格)
2.基礎(滿分100分):60分合格
3.英語聽力與口語(滿分100分)為考查科目,不設合格分數線,但計入復試總成績。
4.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最終成績。但任意單科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總成績(滿分200分)=基礎/專業(yè)×100%+綜合面試×80%+英語聽力與口語×20%
三、擬錄取排序的最終成績計算方法
1.藝術教育理論各方向:
最終成績=初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60%+復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40%
2.藝術管理方向、音樂學各相關研究方向(包含藝術學理論、音樂與舞蹈學、戲劇與影視學專業(yè)下的音樂學相關方向):
最終成績=初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40%+復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60%
3.表演各學科、樂器修造、音樂教學法、音樂治療方向:
最終成績=初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30%+復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70%
4.其余各方向:
最終成績=初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70%+復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30%
四、擬錄取辦法
為了落實教育部關于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充分考慮國家對學術學位和專業(yè)學位的不同定位,順應社會發(fā)展的需求,結合學術學位和專業(yè)學位各自學位特點以及我院學科特色,特制定擬錄取辦法如下:
1.復試各科均達到合格標準,體檢和政審應符合我院標準;
2.除學術學位中音樂學相關方向以外的其他各學科方向專業(yè)排序前3名(預分名額等于3名的為專業(yè)排序前2名,預分名額小于等于2名的為專業(yè)排序第1名)的考生優(yōu)先錄取,其余考生(包括學術學位中音樂學相關方向)按擬錄取排序的最終成績先后順序錄??;
注:專業(yè)主課成績不并列,如同分則以最終成績決定排序。
3.一志愿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在非全日制計劃內優(yōu)先錄取。
4.在完成一志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的錄取后,如非全日制計劃未完成,調劑考生按照最終成績先后順序錄取。
本文原文來自:上海音樂學院院校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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