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yè)資格考試中幾分之幾的分數類考點歸納,你記住了嗎?基金從業(yè)資格考試高頻考點歸納之贖回費用、贖回費率等內容。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有代表1/2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開。
低于以上比例的,召集人在原公告的會議召開時間的3-6個月以內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有代表1/3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加。
2.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就審議事項作出決定,應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1/2以上通過。
轉換基金的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提前終止基金合同、與其他基金合并,應經參加大會的持有人2/3以上通過。
3.法定規(guī)定基金年度報告應經2/3以上獨立董事簽字同意,并由董事長簽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