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yè)
  【問】企業(yè)的利潤是按照什么順序進行分配呢?
  【答】按照我國《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利潤分配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企業(yè)在利潤分配前,應根據(jù)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其他轉入的金額(如盈余公積彌補的虧損)等項目,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即:
  ?可供分配的利潤=凈利潤(或虧損)+年初未分配利潤-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其他轉入的金額
  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shù)(即累計虧損),則不能進行后續(xù)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潤為正數(shù)(即累計盈利),則可進行后續(xù)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按照當年凈利潤(抵減年初累計虧損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超過注冊資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后,經(jīng)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凈利潤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
  企業(yè)可供分配的利潤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積后,形成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即:
  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可供分配的利潤-提取的盈余公積
  企業(yè)可采用現(xiàn)金股利、股票股利和財產(chǎn)股利等形式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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