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科目
1、按照經濟內容對各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作進一步分類核算的項目,它是以客觀存在的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為基礎、根據核算和管理的需要而設置。(判斷)
區(qū)分會計要素概念與會計科目概念:
會計要素—對會計對象的分類
會計科目—對會計要素的分類
2、總分類科目:總分類科目又稱一級科目,是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提供總括信息的會計科目。
明細分類科目:明細分類科目又稱為二級科目,或明細科目,是對總分類科目作進一步分類、提供更詳細、更具體會計信息的科目,它是反映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的科目。
3、總分類科目:總分類科目一般由財政部統一制定。(判斷)
明細分類科目:(判斷)除會計準則規(guī)定設置的以外,可以根據本單位經濟管理的需要和經濟業(yè)務的具體內容自行設置。例如: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這個就屬于會計準則規(guī)定設置的明細分類科目。
注意:也不是所有的總分類科目都設置明細科目。有的總分類科目就不設明細科目。(例:本年利潤)
4、要點1:分為六大類,收入和費用要素的大部分內容同屬于損益類,而費用要素的成本內容單分為一類:成本類(多選)
要點2:能夠區(qū)分常見的科目屬于哪一類(單選)。
要點3:科目名稱必須準確無誤。
5、允許企業(yè)在不違背會計準則的前提下,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的條件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置一些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判斷)
每個單位設置會計科目都應當遵循相關性原則,相關性原則是指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當為提供有關各方所需要的會計信息服務,滿足對外報告和對內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