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賬更正方法
1、賬簿記錄發(fā)生錯誤,不準涂改、挖補、刮擦或者用藥水消除字跡,不準重新抄寫。(判斷)
2、在結賬前,如果發(fā)現賬簿記錄有錯誤,而記賬憑證并無錯誤,只是過賬時不慎,純屬賬簿記錄中的文字或數字的筆誤,應采用劃線更正法予以更正。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以明確責任。
3、*9種情況:記賬后,發(fā)現記賬憑證中的應借、應貸會計科目或金額有錯誤,致使賬簿記錄錯誤,可用紅字更正法予以更正。(三要素錯誤)
*9步:應先編制一張與原錯誤記賬憑證內容完全相同而金額為紅字的記賬憑證---記賬:
第二步:再用藍字(或黑字)編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
4、第二種情況:記賬后,發(fā)現記賬憑證和賬簿中所記金額大于應記金額,而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并無錯誤。(金額要素錯誤)
簡化核算手續(xù),沖多記金額。——用紅字(金額用紅字)填制一張與原記賬憑證應借、應貸科目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以沖銷多記的金額。
5、記賬后,如果發(fā)現記賬憑證和賬簿中所記金額小于應記金額,而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并無錯誤。(金額要素少記),使用補充登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