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的法律效力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后,應當嚴格按照行政許可從事特定活動。
被許可人違反《行政許可法》從事特定活動,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許可人的違法活動包括:(1)超越行政許可范圍進行活動的;(2)在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轉讓的情況下予以轉讓,或是雖依法可轉讓但不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轉讓的;(3)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行政許可證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