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來臨不用緊張,小編為你出妙招。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統(tǒng)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的知識點,大家可參考著進行復習。祝大家考試順利!
 
  統(tǒng)計行政復議的管轄
  (1)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tǒng)計機構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申請人既可以向本級人民政府
  申請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統(tǒng)計機構申請復議。
 
 ?。?)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tǒng)計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以共同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
  其復議管轄權屬于它們的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一般為本級人民政府。
 
  (3)對國家統(tǒng)計局派出的各級調查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復議管轄權有兩種:
  一種對省級(含自治區(qū)、直轄市)調查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國家統(tǒng)計局申請復議;
  另一種對省級以下的調查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省級調查總隊申請復議。
 
  (4)對國家統(tǒng)計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國家統(tǒng)計局申請復議;
  如果對國家統(tǒng)計局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
 
  高頓網(wǎng)校小編贈言: 最快的腳步不是跨越,而是繼續(xù);最慢的步伐不是小步,而是徘徊;*4的道路不是大道,而是小心;最險的道路不是陡坡,而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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