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稅收籌劃的主體來劃分,可分為個人稅收籌劃和公司稅收籌劃。

  1.個人稅收籌劃

  這是相對于家庭和非公司經濟組織而言,廣泛利用的是自然人和非公司法人財產的信托管理等。它需先了解有關的稅收法規(guī)與立法精神,其范圍主要集中于個人儲蓄、投資、房地產購置、綜合所得申報以及其他有關個人財產稅的征收等等。

  2.公司稅收籌劃

  這是相對于一般公司或集團公司而言。

  一般公司稅收籌劃除需了解有關的稅收法規(guī)與立法精神外,還要充分了解公司組織形態(tài)、經營項目、投資途徑、營銷方式、盈余分配、會計處理等方面的因素,以便綜合考慮。

  集團公司稅收籌劃不僅包括個人和一般公司需要考慮的因素,還包括內部企業(yè)之間、關聯(lián)企業(yè)之間、申報整體單位之間、各項財務及各項稅收之間的安排等。

  3.兩種稅收籌劃的共同點

  無論是個人稅收籌劃還是公司稅收籌劃,都包括納稅人三個水平層次的總體稅負最小化:

  (1)利用低稅。

  (2)有效利用協(xié)調雙重征稅的不同方法。

  (3)預提所得稅的最小化。

  除了納稅負擔最小化外,利用延期納稅,也是稅收籌劃的另一個任務。它有利于資金周轉,節(jié)省利息的支出,以及由于通貨膨脹的影響使延期以后繳納的稅款幣值下降,使公司可以在以后幾年內調整利潤和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