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帶來關于會計核算方法選擇上的要求知識點,一起來看看吧!
1、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是指企業(yè)應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該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例如,當對外投資的比例達到控股程度以后,對于對外投資的計價就應該按照權益法計價,而不應再按照成本法計價;實收資本的增加應按照實際收到投資額的時間入賬,而不是按照投資協議簽署的時間入賬;融資租人的固定資產,雖然從法律形式看承租企業(yè)并不擁有其所有權,但由于租賃合同中規(guī)定的租期很長,接近設備的使用壽命,且租賃結束時承租企業(yè)有優(yōu)先購買權,所以從其經濟實質來說企業(yè)能夠控制其未來創(chuàng)造的經濟利益,所以在會計核算時企業(yè)應選擇入周定資產總賬,并按月計提折舊,承擔維修費等,就如同自己的固定資產一樣進行會計核算。
2、重要性原則
重要性原則是指會計核算的詳略程度和精確程度應視會計信息對于信息使用者的重要性程度不同而有所區(qū)別,對于重要的信息要詳細,精確地呈報,而對于不太重要的信息可以綜合在一起較粗略地呈報。
3、謹慎性原則
也稱穩(wěn)健性原則,是指當會計核算可以選擇多種不同的方法時,應盡可能選用一種不導致企業(yè)虛增盈利和夸大權益的方法,并對可能的損失和費用予以合理的預計。遵循謹慎性原則,可以讓企業(yè)經營管理者和決策者始終保持冷靜頭腦,不盲目樂觀,時時處處精打細算,確保財務計劃的落實。謹慎性原則是會計核算中十分重要的原則,資產項目中的計提壞賬準備等八大減值準備,固定資產采用加速折舊法等方法都是謹慎性原則的體現。在理解謹慎性原則時應注意謹慎與保守的區(qū)別,會計核算的謹慎性并不是要求決策的保守性,保守是對風險韻懼怕和回避,而謹慎是對風險的識別與控制,謹慎性的通俗表述應為:充分預計可能的損失而不預計沒有把握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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