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一年穩(wěn)定收入十幾萬元。2010年,受大環(huán)境影響,銀行的存款利息較低,貨幣價值不斷縮水,林先生迫切想讓財富增值。
  一個熱門網(wǎng)站上的帖子引起了他的注意:D公司不論虧損盈利,給每月1.5%的受益。
  網(wǎng)上東西三分假,林先生還算理智,特意去到D公司實地考察了一番。
  接待他的是經(jīng)理,叫小張(化名),寧波人,年輕有為。小張說他以前是個職業(yè)操盤手,用了十個月時間,把幾百萬本金操盤到十多倍的升值后,獲得了兩百萬提成,此后自立門戶,開了這家公司。
  林先生看客戶很多,小張又為人謙和,對投資這一塊的思路非常清晰,放下了心。
  2010年6月份,林先生與D公司簽訂了《操盤委托協(xié)議書(固定收益)》,委托D公司進行理財,約定投資風險由D公司承擔,收益各分一半。
  之后,林先生將30萬元打入了D公司指定的H公司南京代表處,跟林先生對接的是余小姐。
  可才到6月底,賬戶上就出現(xiàn)了虧損。林先生質問小張,小張解釋,操盤的并不是他本人,而是下邊的業(yè)務員,如果把錢放在他這,他有信心扭虧為盈,畢竟,他持有國家黃金分析師資格證書。林先生這才放下心來。
  10月份,余小姐告訴林先生,資金全部虧完了。林先生立即去找小張,不見了人。
  過了一兩個月,小張主動聯(lián)系了林先生。他表示了歉意,還說愿意出具一張借條,按照虧損的金額,個人償還。林先生再一次相信了他。簽下借條后,小張再度“人間蒸發(fā)”。
  林先生將小張告上江北法院后才知道,今年上半年以來,像他這樣與D公司簽訂委托“保本無風險”理財,再由小張個人簽訂借款合同的民間借貸案件,法院已連續(xù)受理了五起,金額在十萬到幾十萬不等。
  小張經(jīng)法院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法庭經(jīng)缺席審理,判決小張應歸還林先生30萬元借款。
  “保本無風險”,這是連巴菲特都不敢許下的空洞承諾,偏偏有不少人信了。結局是,血本無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