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我們都在被各種各樣的證明困擾,為了辦好一件事,可能需要跑不同的地方去辦理不同的證件。有句話形容國人說:“我們不是在辦證,就是在辦證的路上”。前兩天,我才深刻的體會到了這件事。
我有個朋友去年大學畢業(yè)后考上了外校的研究生,畢業(yè)時各種資料需要一起寄到新學校辦理學籍信息,所以學校把“報到證”直接寄到了研究生院校。
而朋友在本科入學的時候辦理了戶口遷移,學校的集體戶口只能保留兩年,因此只能把戶口遷回老家。派出所開出的落戶證明有:身份證和畢業(yè)證復印件,戶口遷移證、報到證等。
為了辦理一張新的報到證,朋友先去派出所開了戶口遷移單,又去學校開具了畢業(yè)生證明,然后憑證明開了報到證申請單,再去市就業(yè)主管相關單位開具報到證,寄回老家后才順利落了戶,前前后后折騰了一個禮拜。
有時候,有證明確實能保護我們的權(quán)利不受侵害,但如果證件數(shù)量過多,辦理比較繁瑣,收費還比較高的話,可能就會影響心情和做事效率。而中國人一生大約要辦理“103個證件”,每個階段都有那么一些證件,讓你覺得既奔潰又心酸。

 
0—10歲:銜著證出生的才是合法人
在我們還未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證件就已經(jīng)開始伴隨著未知的生命存在。出生前我們需要“準生證”、出生后又需要“出生證”,去派出所落戶要有“戶口本”。
有些時候,戶口本還可能對一些人的名字起著生殺大權(quán)。我有個朋友姓史,這個姓氏不是很好起名字,父母本來給她起了一個普通的名字叫史珍珍,結(jié)果戶籍科的小哥哥手一抖把名字登記成了史珍香,為此,她在整個小學和初中階段一直被同學用諧音嘲笑,考上大學以后才終于知道自己可以去改個名字。
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因為證件的信息有誤,或者是丟失證件時間過長而變成了黑戶,生活處處受著限制。證件對人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它既是對我們權(quán)利的一種保護,也是對我們身份的一種認可。

 
10—20歲:考出駕駛證的也不一定是老司機
10—20歲是我們的學生時代,學生時代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讀書,所以各個階段的“學生證”和“畢業(yè)證”“借書證”“在讀證”“貧困生認證”等開始組團出現(xiàn)。每升一次學,都是對證件的一次換屆和洗牌。
16周歲以后,就可以申請領取“身份證”,身份證幾乎可以說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個東西,有人戲稱“把自己丟了都不能丟了身份證”,例如中、高考就是這個階段中和身份證聯(lián)系最緊密的兩件大事。
18周歲以后,我國公民就可以考取“駕駛證”了,所以很多參加完高考的準大學生們就開始占領駕校,為日后成為老司機做準備。不過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在三個月內(nèi)輕松拿證。
前兩天網(wǎng)上播出了一條新聞,王女士為了拿到駕駛證,前后交了5次學費,學了整整14年。然而每次都是只能考過科目一,科目二一緊張就是丟掉方向盤捂眼睛,最近她終于意識到自己也許不適合開車,遂放棄學車,校長不僅一口答應退學費,還要請她吃飯。
為了拿到駕駛證,每個人都忍受過被教練罵笨的階段,天天起早貪黑,握方向盤握到手心出汗,踩剎車踩到腳板抽筋,花錢買罪受,拿到證的時候卻覺得付出再多都值得。

 
20—50歲:一張“離職證明”原來這么重要
20歲到50歲是人一生中辦證最多的時候,這段時間經(jīng)歷了畢業(yè)、工作、結(jié)婚、生子等各種人生中的大事,涉及到的證書也是五花八門,再多兩雙手都數(shù)不清。
大學畢業(yè)有直接關系到工作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工作了要有證明能力的各種資格證書,例如“銀行、證券、基金從業(yè)證”、想升職要有含金量超高的證書,例如“注冊會計師證書”、“特許金融分析師證書”等,離職還要有“離職證明”,買房要有“房產(chǎn)證”,結(jié)婚要有“結(jié)婚證”,離婚還要“離婚證”,想出國旅個游還要“護照和簽證”。
而有些時候,證明不只證明不了身份和事實,還會引來不必要的麻煩。前段時間,網(wǎng)上曝出有位程序員戴翔被新應聘的公司通知入職,卻在簽合同當天因為一張“離職證明”被拒,原因是離職證明上提到了一句“員工在項目未完成情況下因個人原因提出離職申請”。按照正常程序離職,卻收到了這樣的離職證明,還因此丟掉了到手的工作,戴翔非常不理解。
而后,戴翔一氣之下撕了這張離職證明,再也不敢到同行業(yè)的公司去應聘,本來是證明勞動者的工作資歷、專業(yè)技能的一張證書,卻變成了求職過程中的一份最大的障礙。企業(yè)沒有權(quán)利在離職證明中對勞動者的工作表現(xiàn)作出評價,而有些企業(yè)卻覺得自己支付了報酬,不尊重員工的權(quán)利。

 
50歲以后:證明越來越少,卻伴隨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50歲以后,我們在社會的存在感就會降低很多,有人說世界是屬于年輕人的,領了“退休證”以后,需要證明的日子就越來越少,而且大多是沒有什么存在感的證書。例如做公交車可以有優(yōu)惠的“老年證”,國家發(fā)放貧困補助的“低保證”,就連離世后,還需要“死亡證明”和“安葬證”。
前兩天,網(wǎng)上一則關于12歲孩子給亡父辦理死亡證明的報道,看哭了很多人,網(wǎng)友都直呼太懂事,太心酸,受不了這樣的事情發(fā)生。
12歲的小雷還未到成年的年紀,就過早的體會到了人世的心酸。9歲時,小雷的母親離家出走,留下了他和患有嚴重類風濕,肢體四級殘疾的父親。一個月前父親去世,小雷下課后獨自去派出所辦理父親的死亡證明,為進福利院準備材料。
接待他的民警姐姐沒有收他工本費,還另外給了他100塊錢,小雷對記者表示他覺得很溫暖,很感動。明明是該躺在父母懷里撒嬌的年紀,卻獨自面對著生活的艱辛,一次次奔波著辦理本不該由他懂得的各種證明。
我們總抱怨自己的孩子不太成熟,但當他成熟穩(wěn)重的不像個孩子的時候,又不免心疼,小小年紀承受的實在是太多。生活諸多不易,難過的也許是在最不該的年紀,拿到了不該屬于自己的那張證明,每次看到微博上國外的無臂男孩乖巧懂事的模樣,就總覺得如果這世界沒有“殘疾證”該有多好,好像沒了這張證件,這種事情就再也不會發(fā)生。
《紅樓夢》中有句話說,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可見證明對生活的真實非常重要,但很多時候,我們不應該為證而證,把握好中間這個度,生活應該會非常美好的吧。
▎本文來源高頓,作者小七,高頓財經(jīng)簽約作者,CPA持證人,中央財經(jīng)大學畢業(yè),曾就職“四大”,長期專注于財會職場,做的了審計,寫的了雞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