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告語到紅罐外包裝,加多寶與廣藥之間的官司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4月15日,有消息人士稱,廣藥與加多寶分別于當天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交付證據,雙方將再次圍繞“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即紅罐外包裝裝潢權)在法庭展開新一輪的唇槍舌劍。

  目前這一消息已得到加多寶和廣藥兩方面的證實。廣藥發(fā)給記者的*7聲明稱,庭上廣藥方面提出訴訟請求:判令加多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使用與“王老吉”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裝裝潢;銷毀全部庫存的侵權產品以及帶有與“王老吉”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相近似包裝裝潢的空罐、空瓶;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銷毀所有侵權產品的廣告以及各種介紹、宣傳材料等。

  廣藥說,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知名商品擁有特有裝潢權,該裝潢屬于知名商品的合法經營者,并可隨商品在不同的合法經營者之間轉移。紅罐王老吉涼茶是王老吉涼茶中的一種。廣藥集團之前授權鴻道生產經營紅罐王老吉,現(xiàn)收回紅罐王老吉的生產經營權后,特有裝潢權也隨王老吉涼茶生產經營權一并轉移至廣藥集團。

  據了解,2012年加多寶紅罐涼茶的銷售額為200億元,如果換算成罐數(shù)約為70億-80億罐左右。
 

  加多寶集團品牌管理部副總經理王月貴向記者回應稱,早在1995年3月28日雙方簽訂*9份商標許可合同后,加多寶就設計了以紅黃兩色為主色調的金屬易拉罐“王老吉”涼茶包裝,還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并于1997年獲得專利。

  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這就意味著,加多寶申請的紅罐包裝專利已在2007年過期。

  對此,王月貴說:“根據中國的法律規(guī)定,專利申請只能有一次,期限到了之后就不能再申請了,但是如果專利對應的產品已經變成知名商品,那么就享有永久擁有專利權,自動受法律保護。”
 

  據了解,目前雙方的辯論焦點就圍繞“知名商品”展開。

  王月貴稱,廣藥現(xiàn)在“誤導”大家,把品牌商標和商品混為一談。王老吉只是個品牌名,但是罐子外觀和里面的東西構成商品,他們把商標拿走,并不影響罐子里面的商品。

  根據《司法解釋》*9條的規(guī)定,認定知名商品,應當考慮該商品的銷售時間、銷售區(qū)域、銷售額和銷售對象,進行宣傳的持續(xù)時間、程度和地域范圍,作為知名商品受保護的情況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

  王月貴說,今天加多寶向廣東省高院提交的證據中包括加多寶對紅罐包裝進行培育的證據,包括媒體宣傳、贊助、捐款、促銷的證據。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教授認為,紅罐裝潢權為知名商品所特有,是與商品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對于廣藥而言,是把商標混為知名商品了。加多寶公司生產、經營了17年的紅罐涼茶雖改名加多寶,但由于“紅罐”是加多寶當年自己設計的,并具有維權記錄,也就是成為知名商品的裝潢,那么不論什么時候都應當受保護。

  截至記者發(fā)稿前,廣藥方面仍未作出回應。廣藥公關部相關人士向本報表示,相關高層仍在審查回應內容,目前對此暫沒有可公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