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報考法碩考研的同學來說,憲法學是法碩考查的知識點,是法律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法制史作為綜合科考察的局部,主要考查相關學科的根本概念、根本知識和基本原理,大家可以通過練習題學習掌握。下面
上海高頓考研網(wǎng)給大家整理了一些法碩憲法學的相關簡答題,我們一起來看下吧。
《選舉法》為保障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明確規(guī)定通過下述方法破壞選舉的,將承擔相應的行政或者刑事責任。
簡述對破壞選舉的制裁情形具體包括:
(1)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賄賂選民或者代表,妨害選民和代表自日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通過賄選方式當選代表的其當選無效:(2)以暴力、威脅、欺騙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shù)或者其他違法行為;
(4)對于控告、檢舉選舉中違法行為的人,或者對于提出要求罷免代表的人進行壓制、報復。
此外,公民參加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境外機構、組織、個人提供的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助。
2023考研法碩憲法學題:簡述民族自治機關組成的特點
民族自治機關是按照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設立的,在民族自治地方行使相應的地方國家機關職權以及行使民族自治權的國家機關,民族自治機關包括自治區(qū)、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機關的組成呈現(xiàn)以下特點:
(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是由實行區(qū)域自治的民族以及居住在本區(qū)域內(nèi)的其他民族的公民按人口比例產(chǎn)生代表組成,人口特別少的其他民族,至少應有1名代表:
(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會應當由實行區(qū)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3)自治區(qū)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qū)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4)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其他組成人員和自治機關所屬工作部門的干部中,應當合理配備實行區(qū)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數(shù)民族的成員。
我國國家制度復習的重點考生應當重點掌握我國憲法和法律中有關國家性質(zhì)和國家形式的基本制度。做題可以考查考生運用法律語言的表達能力和綜合運用法學知識和原理分析、解決現(xiàn)實問題的能力,希望以上內(nèi)容對大家能夠有一定幫助,后面會持續(xù)給大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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