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即將開始。西南交通大學2022年考研復試錄取工作辦法還未發(fā)布,這里為大家整理了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考研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內容,供大家參考。更多考研復試相關內容,請大家登陸高頓研招網查詢。
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考研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為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關于印發(fā)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國衛(wèi)辦疾按函【2021】102號)和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形勢下,我校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工作安全、平穩(wěn)、順利進行,根據《關于印發(fā)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的通知》相關要求,結合《西南交通大學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將考生及復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實“四早”防控措施,精準防控。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科學性,確保招生工作安全。
統(tǒng)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wěn)妥推進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工作。多措并舉,制定切實可行、全面覆蓋的復試方案,確保所有上線且有意向的考生都能參加復試,均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復試機會和相同的待遇。
二、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擬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復試工作組、防疫工作組、網絡技術組、宣傳工作組、后勤保障工作組、監(jiān)督檢查組等,全面負責復試期間疫性防控、復試監(jiān)督與指導、后勤支持與服務、宣傳與輿情指導等,加強復試工作統(tǒng)籌,確保復試工作平衡、順利、有序開展,確保圓滿完成2021年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工作。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擬錄取工作的管理、協(xié)調、督導和日常具體工作。
2.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的全面工作,負責各項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精心組織,科學遴選并培訓復試工作人員(含復試專家),進行相應的復試考核工作,協(xié)調院內復試工作所需要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并對復試、擬錄取工作及其結果負責解釋。
3.學院同時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或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委員等組成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工作監(jiān)督檢查工作小組,切實履行監(jiān)督、巡視、檢查職責。
4.學院按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成立復試專家組,根據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特點、培養(yǎng)目標、科學選才、能力與知識并重的考核要求,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工作。
每個復試專家組成員由至少5名責任心強、科研教學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公道正派、無直系親屬參加本學院復試的教師擔任。專家組設組長1名(原則上應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配備至少2名秘書,其中1名秘書負責考生候考組織、身份識別、考生聯(lián)絡等工作,1名秘書負責本小組考生面試考核時的記錄、錄音錄像、技術保障等工作。招生人數較多的學科,可以平行地組織若干個復試專家組,同一學科各復試專家組的復試時間、方式、程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等應統(tǒng)一。
5.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防疫工作領導小組,設防疫責任人1名,負責與學校防疫工作部門聯(lián)系,按防疫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6.學院組織經驗豐富的教師成立網絡遠程視頻復試業(yè)務指導小組,對網絡遠程復試的考查特點、提問技巧、能力考查等進行業(yè)務總結和指導,保證復試質量。
7.各學院原則上要為本校在??忌峁┖蚩己蛷驮噲龅氐缺憷麠l件,開辟專門地方用于考生候考,提供相應硬件條件用于考生網絡復試。在兼顧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做好在校生的復試工作。
8.對于身處偏遠地區(qū)和貧困考生,學校除給予必要的幫助,對于該類考生參加復試,建議在居住地租住符合網絡遠程復試條件的賓館和(或)租用相關網絡設備完成網絡遠程復試,住宿和租用網絡遠程設備復試的費用由學校承擔。
三、疫情防控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形勢和《關于印發(fā)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及四川省疫情防控相關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春季高發(fā)傳染病的預防工作,科學制定復試工作疫情防控方案,細化各項防控措施。一是落實責任,加強學校疫情防控的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有序做好學校疫情防控各項準備和工作安排。二是完善疫情聯(lián)防聯(lián)控工作機制,形成教育、衛(wèi)生、學校、家庭與醫(yī)療機構、疾控機構“點對點”協(xié)作機制、監(jiān)測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將疫情防控方案報屬地衛(wèi)健、疾控部門備案;三是做好場所管理,堅持疫情常態(tài)化下場所管理要求,加強有關復試場所的管理和清潔消毒,定期通風換氣。四是加強個人防護,按照學校規(guī)定做好個人健康管理,保持衛(wèi)生清潔,符合接種要求的師生依法依規(guī)、知情同意、自愿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五是做好監(jiān)測預警,做好師生員工健康監(jiān)測工作,加強新冠肺炎、流感、諾如病毒感染性腹瀉等冬春季高發(fā)傳染病的監(jiān)測、分析、預警、處置工作,將疫情防控作為學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內容。周密安排復試工作人員和在校考生的日常監(jiān)測工作,有序推進復試工作。
四、復試
(一)復試人選
1.對照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分數線),根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的決議,在充分征求學院意見的基礎上,劃定《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簡稱學校分數線,含各專項計劃),達到學校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均為合格復試人選,學院不得再按照研究方向或其他類別另行設定新的復試分數線,也不得出臺歧視性或有違公平的規(guī)定。
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按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zhí)行。
符合上述復試加分和特殊復試分數線政策的考生須于3月30日(逾期不予辦理)向我校研招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材料可發(fā)至郵箱:yzb swjtu.edu.cn),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政策進行審核。
3.對于初試成績不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均不得進行破格復試。
(二)復試要求
1.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同一招生單位的同一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或者同一類型的考生必須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相同方式的復試,學院自主決定是否對已經通過復試的推免生進行再次復試,推免生再次復試的成績僅作為水平評價,不作為錄取依據。
2.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通過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swjtu.edu.cn)完成注冊,并在線提交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個人標準證件照、身份證掃描件、誠信承諾書、本科學習成績單、外語等級考試成績單、學科競賽獲獎證明、科研訓練、社會實踐、獲獎情況等。
3.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各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按照保密材料管理規(guī)定做好相應的安全保密工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
4.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過程中要做好詳細記錄,復試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須有相應的辦法和細則,并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
復試成績統(tǒng)計完畢后,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tǒng)一保管1年備查,任何人不得改動;試卷、錄音錄像等材料至少要在各學院封存2年備查。
(三)復試形式
復試形式為網絡遠程復試。
復試推薦使用平臺:中國研招網、騰訊會議、釘釘、華為WeLink。
總體上同一招生單位應使用相同平臺,學生端原則上應使用雙機位,主機位用于面試答辯,面對考生正面,次機位用于考生復試整體環(huán)境的監(jiān)控??忌鷳讵毩?,無干擾的場所獨立完成網絡遠程復試。
各學院在充分總結去年網絡遠程復試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確定本單位網絡遠程復試方案,并作好充分準備、調試工作,制定應急預案,確保網絡遠程復試工作順利,無差錯。
網絡遠程視頻復試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考生自述、抽題作答、專家提問等部分,以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為準。
(四)復試時間
2021年3月底—4月30日。
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
(五)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復試基本內容應主要包含以下四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工作學習態(tài)度等方面??己说姆绞娇刹扇≡趶驮囍忻嬲?、“函調”或“派人外調”,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fā)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外語聽說能力??沙闪ⅹ毩⑼庹Z聽說能力測試專家小組,也可由復試專家組完成測試。
(3)專業(yè)素質和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能力、專業(yè)興趣和素養(yǎng)等。
(4)綜合素質及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團隊協(xié)作意識與能力;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每名考生面試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具體時間可由復試試專家組根據復試情況適當調整。
(六)關于加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2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學院報送擬錄取名單時須將加試信息一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是否加試由學院自行決定,并在復試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
(七)復試的實施
1.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兩識別”、“四比對”、“一平臺”、“三隨機”原則,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做到程序公開、操作規(guī)范。
2.科學制定復試實施細則。各學院要制定本單位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細則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紙質稿須經本單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電子稿發(fā)至yzb swjtu.edu.cn)審核通過后,在本單位網站和學校研招網上提前公布,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3.提交復試名單。學院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提交復試名單,并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應進行說明,并通知到每位符合復試要求的考生。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是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審查工作由招生學院負責,應當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掃描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5.身份核驗。學院要逐一核查考生的初試準考證、相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的一致性,在復試平臺對考生進行“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嚴防替考;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招生學院應當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
6.提前組織模擬演練。暢通考生聯(lián)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準確解讀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在復試過程中出現網絡設備故障或疫情防控方面的突發(fā)事件時,按照應急預案及時應對,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
7.學?;驅W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8.各學院對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導師、工作人員必須進行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政策、業(yè)務和保密與廉潔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學術評價權利、責任和紀律,規(guī)范其工作行為,對不稱職的復試人員要及時更換。
(八)復試費用繳納
1.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規(guī)范全省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務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2012]641號文件)的規(guī)定,參加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須交納復試費120元/人。
2.交費時間及方式詳見研招辦主頁《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繳費說明》。
五、調劑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工作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公網:http://yz.chsi.com.cn,教育網:http://yz.chsi.cn)進行,未通過該系統(tǒng)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加分后才上國家線的,允許進行線下調劑)。
調劑錄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
(一)調劑信息公布
一志愿生源上線人數不足或經復試后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可適當接收考生調劑復試,須在一志愿復試成績完成上報公示后,開展缺額調劑工作。學院根據國家政策和學校有關要求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細則時,其中調劑工作辦法應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lián)系咨詢電話等信息。各學院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
(二)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A類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達到我校各學院確定的調入學科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yī)學、中西醫(yī)結合及中醫(y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A類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A類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yī)學、中西醫(yī)結合與中醫(y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yè)內部調劑政策執(zhí)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9.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yè)的成績要求不低于教育部劃定的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即總分≥299分,滿分為100分的單科≥41分,滿分超過100分的單科≥123分)。
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yè),報考其他專業(yè)(含醫(y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
10.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三)調劑程序:
第一步:相關學院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后臺管理系統(tǒng)公布接收調劑復試考生的學科專業(yè)和調劑復試缺額等信息,設置接收考生調劑的學科專業(yè)及初試成績要求。
第二步: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含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和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校內調劑考生)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調劑申請志愿。
第三步: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登錄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swjtu.edu.cn)注冊并按照《西南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須知》的要求提交個人材料,并完成在線評測。
第四步:相關學院及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后臺管理系統(tǒng)對申請調劑復試考生進行審核,遴選擬復試考生。
第五步: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擬進入調劑復試的考生復核后,學院在“調劑服務系統(tǒng)”向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
第六步: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tǒng)”接收復試通知,并按相關學院的要求按時參加復試。學院于網站公示調劑復試人員名單。
第七步:經相關學院復試并確定擬錄取調劑考生名單后(附件八的格式)及時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第八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我校調劑要求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進行審核,并通過“調劑服務系統(tǒng)”向審核合格的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對于審核不合格的擬錄取考生取消其資格,對應的招生計劃將不再用于所在學院,同時酌情扣減該學院下一年的招生計劃。
第九步: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tǒng)”接受待錄取后則完成調劑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學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在“調劑服務系統(tǒng)”確認待錄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其它調劑內容說明
1.我校開放、關閉調劑系統(tǒng)時間請關注學校研招網或各學院網頁通知。因學校招生計劃調整,或復試后合格生源不足時,相關學院可視工作需要決定是否再次組織相關學科的調劑復試,但需提前在網上公布調劑要求和調劑系統(tǒng)開放和關閉時間。
2.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3.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招生單位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招生單位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
4.招生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復試、擬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及時、準確發(fā)布計劃余額信息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等基本要求,并積極利用調劑系統(tǒng)在線留言功能、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六、體格檢查
考生需在擬錄取后按照學校統(tǒng)一要求,提交本人的體檢報告。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意見》(教學[2003]3號)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轉發(fā)<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號)執(zhí)行,各招生學科專業(yè)可結合本學科專業(yè)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七、擬錄取
(一)招生計劃
各學院嚴格按照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
在本招生單位內,學術型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yè)學位使用,但專業(yè)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型專業(yè)使用。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對于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且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大于或等于招生章程公布的擬招生人數的學科專業(yè)不得調減招生計劃;對于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或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小于招生章程公布的擬招生人數的學科專業(yè)可適當調減招生計劃。各學院單獨考試、“援藏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等專項計劃招生指標不能挪用。
(二)擬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方式由學院根據招生總體情況確定。所有擬錄取考生的復試成績必須不低于6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擬錄取總成績中初試成績所占權重控制在60%-70%,具體由各學科專業(yè)根據本學科專業(yè)特點自行確定,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擬錄取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
3.各專業(yè)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以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擬錄取。部分專業(yè)(領域)按方向錄取時,須在學院復試及擬錄取細則中說明,并提前向考生公布各方向擬招生人數。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擬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總成績相同時,按照初試成績高低錄取高分考生,若初試成績相同,則按照初試業(yè)務課一、業(yè)務課二、外語科目的順序遂一比較單科成績,擇優(yōu)錄取,若通過前述內容仍不能確定錄取人選時,由學院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確定最終擬錄取人選。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與普通計劃考生一同排名擬錄取。專項計劃考生不參與普通計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計劃范圍內擇優(yōu)擬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主干課程不計入總成績,但各門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5..推薦免試研究生、單獨考試及專項計劃擬錄取考生不能更改專業(yè)。
6.對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漢族在職考生錄取比例不得超過10%”,若經相關學科專業(yè)復試后合格考生中漢族在職考生的人數大于我校該招生計劃實際招生人數的10%,則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所有復試合格的漢族在職考生加試一門英語科目考試,以加試科目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人選。
(三)不予錄取情況
1.各學院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一律不予錄取,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的(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考生不予錄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3.對于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規(guī)定擬錄取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各相關學院不得再進行補錄;對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無論何時,一經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嚴肅處理。
(四)擬錄取名單公示
1.學院須及時將擬錄取結果通知考生。
2.各學院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必須通過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提交擬錄取名單,并在線打印擬錄取名單(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信息按照附件五的格式)連同附件的統(tǒng)計表一并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紙質稿須經本單位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在本單位網站上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內容須包括擬錄取考生姓名、考生編號、擬錄取專業(yè)、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擬錄取總成績等信息,并對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及調劑錄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5個工作日
3.按照教育部要求,全校擬錄取名單將由研招辦在學校和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學校將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審核。公示結束后,學校按要求將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學校上報平臺的信息為準。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五)錄取
1.擬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兩類(單獨考試和少民骨干計劃只能錄取為定向類別)。
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由研招辦統(tǒng)一印制)一式四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定向單位留存、另外兩份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
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yè)”類別,考生在擬錄取前均須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擬錄取考生經公示無異議和教育部錄檢合格后才確定為正式錄取,我校預計于2021年6月底向正式錄取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3.錄取的新生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在入學報到時須取得本科畢業(yè)證,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4.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含筆試、面試、加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本單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和擬錄取結果全面負責,充分發(fā)揮領導小組在民主決策、嚴格把關等方面的作用;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guī)事件,一律按照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絕不姑息,且扣減相關學院下一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招生制度。
2.學校對考生提出的異議、申訴或舉報,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屬于對政策執(zhí)行存在異議的,應當及時書面或口頭答復申訴人;屬于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舉報的,應當組織紀檢監(jiān)察等機構進行調查,并按《信訪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作出書面答復。
3.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院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監(jiān)督、檢查。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對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的組織與實施進行再監(jiān)督。各二級紀委要履行本單位監(jiān)督職責。學校設立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舉報方式如下:
舉報郵箱:yzb swjtu.edu.cn,jwbgs swjtu.edu.cn(僅受理違紀違規(guī)舉報)
舉報電話:028-66367136
舉報平臺:學校主頁http://www.swjtu.edu.cn中“監(jiān)督舉報平臺”
受理部門:西南交通大學研招辦、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處)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qū)西部園區(qū)西南交通大學
郵政編碼:611756
各學院要在實施細則高頓布受理申訴和舉報的聯(lián)系方式。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要求、復試方案和實施細則、擬錄取工作辦法、擬錄取結果等信息要及時公布、公示。
5.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要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部門及其通訊地址,保證考生舉報、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guī)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十、違規(guī)處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第二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1)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3)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4)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招生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3.招生工作中,嚴禁學校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包括在校生)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場所和設施,嚴禁招生單位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違反規(guī)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4.招生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收費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過程中的亂收費行為,違反規(guī)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1.各學院要按本實施辦法中各項規(guī)定認真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錄取工作,確保復試、擬錄取工作平衡有序,順利開展??茖W、規(guī)范制定本單位的復試、擬錄取辦法,嚴格按照程序操作,不隨意調整;要建立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一旦發(fā)生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fā)事件,要迅速應對,按照預案正確處置。
2.由學院向擬錄取的非定向考生所在單位發(fā)出調檔函(見附件),檔案接收單位為西南交通大學檔案館。
2.錄取工作結束后有關考生的材料歸檔:
每名考生必備的材料:①復試表(須明確錄取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②體檢表;③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人證)復印件;④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或學生證復印件。
3.各相關學院須將擬錄取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本人的《報考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收齊后一并交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4.本辦法如與教育部或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政策為準。
5.本實施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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