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發(fā)布了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人民警察職位)第一個遞補資格復審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南通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人民警察職位)遞補資格復審公告(一)
根據《南通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和省公務員局關于劃定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公告,市公務員局已完成南通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人民警察職位)首輪資格復審工作,現將資格復審第一次遞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遞補對象
主動放棄資格復審及審核不合格的部分考生所在職位,從筆試合格人員中按計劃招錄人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遞補人員(附件)。筆試合格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取數。同分的一并進入。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復審,代為復審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遞補資格復審工作不統一指定時間、地點,由市檢察院組織人事部門和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與考生聯系后確定時間、地點。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證件及材料
1.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協議書)等,委培、定向、聯辦的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2.社會人員及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畢業(yè)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須于報名前取得);
3.國(境)外取得學歷的人員,除需提供《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報考我市職位的,需提供所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
5.退役軍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和身份證,以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身份報考的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退役證件、縣(市、區(qū))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6.按生源地條件報考的人員需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轉出戶籍證明的材料;
7.報考職位代碼為“91”的考生,需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服務鑒定書》,大學生村官提供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考核合格證明;
8.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如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等)。
以上所有證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四、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
2.根據誠信考試的要求,如放棄面試資格的,須按要求提交個人書面放棄聲明。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3.職位因主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不足1:3面試比例的,在該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的名單將在報名網站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南通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人民警察職位)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一)
南通市公務員局
2024年1月30日
原文標題:南通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人民警察職位)遞補資格復審公告(一)
原文鏈接:https://rsj.nantong.gov.cn/ntsrsj/gwyzlkszl/content/6b6c642f-9091-4787-9b2f-8e56557ea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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