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省徐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警察職位資格復審通知如下,相關人員要做好準備。資格復審工作近期開展,具體時間、地點由資格復審單位另行通知。下面來了解一下具體規(guī)定。
徐州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警察職位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jù)《徐州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司法行政系統(tǒng)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等有關要求,現(xiàn)將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警察職位(不含特殊專技職位)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錄用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
特殊專技職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錄用人數(shù)5∶1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
警察職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工作安排
資格復審工作,徐州市市級機關、在徐垂直管理系統(tǒng)招錄職位由各招錄機關負責;縣(市、區(qū))級機關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招錄職位由該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工作近期開展,具體時間、地點由資格復審單位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相應復印件。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者《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jīng)所在學校同意。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2.社會人員須攜帶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
3.取得國(境)外學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應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者身份證,以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身份報考的還要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證、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5.要求為“中共黨員(含預備)”的職位,報考者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關系證明。
6.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的職位(職位代碼90-96)的志愿者,還須提供國家(?。╉椖抗芾磙k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或者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7.以原大學生村官身份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的職位(職位代碼90-96)的,須出具縣(市、區(qū))組織部門的相關證明。
8.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不得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須由報考者本人書面授權,由被委托人攜帶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證件、相關資格復審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確認符合2024年度省、市考錄公告、指南等考錄政策文件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并認真做好資格復審準備工作,不得提供虛假報考材料。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終止錄用程序。
(三)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招錄機關可能對相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diào)整,請考生理解、支持與配合。
(四)考生須隨時關注徐州黨建網(wǎng)公務員考錄專欄(http://www.xzdj.cn/Category_1226/Index.aspx)發(fā)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qū)е抡袖洐C關無法及時聯(lián)系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附件:徐州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警察職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024年1月27日
原文標題:徐州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警察職位資格復審通知
原文鏈接:http://www.xzdj.cn/Item/2086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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