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亞貨幣

 

保加利亞貨幣:列弗。保加利亞列弗由保加利亞中央銀行——保加利亞人民銀行發(fā)行。

 

發(fā)行歷史

 

1880年,保加利亞列弗與獨立的保加利亞大公國一起誕生。此后,政府多次發(fā)行新幣,舊幣以逐步回收方式進行退市。

 

1896年2月,政府確定列弗的含金量為0.290323克,與法國法郎等值,此后列弗多次貶值。

 

1952年5月11日,保加利亞發(fā)行新列弗,以1:100的比例收回舊列弗,同時規(guī)定新列弗的含金量為0.130687克。

 

1962年1月1日,保加利亞實行貨幣改革,發(fā)行新幣,新舊貨幣兌換率為1:10,含金量提高至0.759548克,對盧布的商業(yè)匯率為1盧布等1.30列弗。

 

1963年4月,盧布區(qū)非商業(yè)匯率由1盧布兌換0.89列弗提高到1盧布兌換0.78列弗。對美元匯率為1盧布等于0.70列弗。

 

1964年2月1日,對西方旅客匯率重新調整為1美元兌換2列弗。

 

1971年8月15日,美元實行浮動匯率后,12月18日列弗在法定含金量未做調整的情況下,官方匯率由1美元兌換1.17列弗調整為1美元兌換1.08列弗。對西方旅客匯率從1美元等于2列弗調整為1美元等于1.85列弗。盧布區(qū)匯率為1美元等于0.64列弗。

 

1973年2月14日,美元貶值后,列弗兌美元官方匯率再度調整為1美元兌換0.97列弗,但含金量未變。對西方旅客匯率調整為1美元等于1.65列弗。

 

1974年11同1日,對西方旅客匯率調整為1美元等于1.20列弗,并要求外國旅客每天至少兌換10美元。

 

1975年11月1日,取消了旅游匯率,開始實行實際匯率制,實際匯率適用于一切交易,并經(jīng)常調整。

 

1978年6月13日再度實行的旅游匯率是在實際匯率上升水50%,1982年這一升水水平提高到80%。

 

1988年11月1日,保加利亞政府繼續(xù)改革匯率體系,實際匯率只適用于政府帳戶,升水匯率則適用于其他交易,與此同時,還設立了現(xiàn)金匯率,初期為1美元兌換2.49列弗。

 

1990年1月1日,升水匯率替代現(xiàn)金匯率,并適用于除政府帳戶外的各種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