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yè)《財經法規(guī)》第章重點知識點(2.1)《財經法規(guī)》第章重點知識點(2.2)《財經法規(guī)》第章重點知識點(2.3)《財經法規(guī)》第章重點知識點(2.4)《財經法規(guī)》第章重點知識點(2.5)《財經法規(guī)》第章重點知識點(2.6)《財經法規(guī)》第章重點知識點(2.7)《財經法規(guī)》第章重點知識點(2.8)
  第二節(jié) 政府采購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的構成
  政府采購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國務院各部門特別是財政部頒布的一系列部門規(guī)章以及地方性法規(guī)和政府規(guī)章組成。
  【注意】政府采購法律制度中沒有“行政法規(guī)”。
 
  (一)政府采購法
  《政府采購法》是規(guī)范我國政府采購活動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政府采購法規(guī)制度的基本依據。
 
  (二)政府采購部門規(guī)章(部長令)
  由國務院各部門特別是財政部制定,包括:《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中央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補充)《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
 
  (三)政府采購地方性法規(guī)和政府規(guī)章
  地方性法規(guī):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以及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1+3原則)
  地方性政府規(guī)章: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