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對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單位和個人所征收的一種稅。
二、特點
(1)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
(2)征稅面比較廣
(3)采用扣除法和評估法計算增值額
(4)實行超率累進稅率
(5)實行按次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