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試用期的賠償金
【學員提問】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跟勞動者再次約定試用期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那么,支付給勞動者的賠償金,是按試用期滿月后的每月工資額支付嗎?超出多少個月就支付多少個月的正常每月工資額就行了嗎?這樣理解有沒有正確嗎?
【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