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計檔案的鑒定
(1)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并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經(jīng)鑒定,仍需繼續(xù)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2)會計檔案鑒定工作應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單位會計、審計、紀檢監(jiān)察等機構或人員共同進行。
二,不得銷毀的會計檔案
(1)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會計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毀,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2)單獨抽出立卷或轉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三,會計檔案的銷毀清冊
簽署意見:(1)單位負責人
(2)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
(3)檔案管理機構經(jīng)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jīng)辦人
監(jiān)銷人:
紙質會計檔案: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jiān)銷
電子會計檔案: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tǒng)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jiān)銷
責任:(1)監(jiān)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
(2)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