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對廣州考區(qū)2017年度會計初級資格考試逾期未交資料合格考生再次開展資格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區(qū)財政局(不發(fā)南沙區(qū)):
  根據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再次進行2017年會計初級資格考試合格部分考生資格復核工作的函》(粵會考辦函[2017] 11號),我局對廣州考區(qū)逾期未交資料合格考生再次開展資格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逾期未提交資格審核資料的合格考生(附件1)。  二、復核地點
  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原報名點指定地點(附件2)提交資格復核資料。  三、復核時間
  2017年10月9日至12日工作時間內。  四、復核資料和工作要求
  按照《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廣州考區(qū)2017年度全國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穗財會[2017] 26號)文件第四、五點執(zhí)行。
  請各區(qū)財政局務必認真落實復核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通知到本地區(qū)逾期未交資料考生;確實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考生,做好相關記錄。請于201 7年10月13日前完成此項工作,并將審核結果按規(guī)定報送各區(qū)人社部門。
  附件:1逾期未提交資格審核資料合格考生名單
               2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資格復核受理機構一覽表
  廣州市財政局
  2017年9月25日

  復核名單:2017年廣州初級會計職稱考后資格復核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