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yè)資格考試改革前的《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交易》、《證券發(fā)行與承銷》和《證券投資分析》考試合格成績依然長期有效。
  證券從業(yè)改革前的成績按照“平衡、全面、自由”的原則與新的制度銜接,一是“能認的都認”,改革前考試測試合格的,改革后依然合格,全面認可改革前的合格成績,實行“改革前的成績都有用”;二是“能選的可選”,改革前部分科目成績合格但未考試合格,可選擇補考改革后的相應科目,達到合格成績就可以認定為考試合格,實行“改革前的成績可選用”;三是“能給的都給”,降低一般從業(yè)資格考試合格門檻和證券經紀人專項考試合格資格銜接門檻,規(guī)定科目成績合格就可以認定為入門資格考試合格,實行“改革前的成績有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