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統考與證券預約考試的區(qū)別
項目 | 證券統考 | 證券預約 | ||
基本信息 | 1 | 考試信息獲取 | 登陸中國證券業(yè)協會網站-從業(yè)人員-考試平臺-考試通知:http://www.sac.net.cn/cyry/kspt/kstz/ | |
2 | 報名網址 | http://sac.ata.net.cn/ | http://sacb.ata.net.cn/sgzj08reg/ | |
3 | 考試頻次 | 每季度1次,一年4次 | 一年7次(2015年) | |
4 | 開考城市 | 39個城市 | 20個城市 | |
5 | 賬號沿用性 | 賬號沿用(但與預約考試不互通) | 賬號沿用(但與統考不互通) | |
6 | 考試科目安排 | 安排改革前后六個考試科目同時實施,具體包括改革前的《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交易》、《證券發(fā)行與承銷》和《證券投資分析》四個科目和改革后一般從業(yè)資格考試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兩個科目。 | ||
考試時間 | 見考試公告 | 見考試公告 | ||
7 | 考試題型及通過標準 | 改革前的四科考試,題型均為客觀題,考試題量均為150題;改革后的兩科考試,題型均為選擇題,考試題量均為100題。 滿分100分,60分通過。 | ||
8 | 考試咨詢 | 在線咨詢及電話咨詢,其中在線咨詢在報名網頁中點擊在線客服提問;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聯系郵箱:kaoshi@sac.net.cn | ||
考試報名 | 9 | 報名規(guī)則 | 所有科目均可報名,但必須選擇同一個城市 | 每個考試日可報名兩科,同一考試日的城市必須相同,不同考試日的城市可以不同。相同科目不可連續(xù)報考。同一時段多科同時開考的場次,考生只能報考其中一個科目 |
10 | 報名區(qū)域 | 部分城市(北、上、廣、廈門)可報考至區(qū)(區(qū)域),考試將在所選的區(qū)(區(qū)域)中安排,其他城市僅報考到城市,具體考試學校以準考證為準 | 只能報考到城市,具體考試學校以準考證為準 | |
11 | 報名賬號 | KSAC開頭/支持身份證號登陸 | KSAB開頭/支持身份證號登陸 | |
12 | 登錄密碼找回 | 根據找回密碼提示,輸入相關信息找回。無法找回的,需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 | ||
13 | 報考人數限制 | 報名結束前均可任意報考 | 每個城市的報名人數有上限,先報先得 | |
14 | 個人信息修改(報名結束前) | 個人身份信息(身份證號、姓名、性別、居住城市、出生日期)在報名結束前可修改,報名結束后不可修改。其他信息隨時可以修改 | 個人身份信息(身份證號、姓名、性別、居住城市、出生日期)在全年考試中,其*9次報名結束前可修改,報名結束及之后的考試將不可修改。其他信息隨時可以修改 | |
15 | 個人信息修改(報名結束后) | 報名結束后需要修改個人身份信息的,需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申請 | 全年考試中,其*9次報名結束后需要修改個人身份信息的,需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申請 | |
16 | 身份證丟失 | 考試日無法攜帶身份證參加考試的,需提前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 | ||
17 | 準考證打印 | 考試開始當周的周一公布準考證 | 考試開始前3天公布準考證 | |
繳費及發(fā)票申請 | 18 | 繳費方式 | 支持在線支付和郵局支付 | 僅支持在線支付 |
19 | 繳費時限 | 報名結束前均可繳費 | 報考后,需在30分鐘內完成繳費操作 | |
20 | 如何申請發(fā)票 | 在個人主頁,右側的賬戶信息欄中(僅報名期間開放) | 在個人主頁,右側的賬戶信息欄中(僅報名期間開放) | |
21 | 發(fā)票申請規(guī)則 | 當次考試報名結束前,可申請發(fā)票 | 全年考試報名開放期間均可申請發(fā)票,但僅郵寄申請日起之后的考試批次發(fā)票,之前的發(fā)票需按補領發(fā)票流程申請(詳見下條) | |
22 | 補申請發(fā)票 | 報名期間未申請發(fā)票的,在考試結束后3個月內,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進行申請,逾期將不再受理考生補開發(fā)票的申請。 | ||
23 | 發(fā)票重寄(申請但未收到發(fā)票) | 考試報名結束前已經申請發(fā)票的考生,自考試結束之日起3個月還未收到發(fā)票的,才可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申請登記發(fā)票補寄。 | ||
退考及退款 | 24 | 退考時限 | 報名結束前均可退考 | 當次考試報名結束一周前可退考 |
25 | 如何申請退款 | 成功退考后,賬戶余額在考試結束后即會安排退還 | 成功退考后,在個人主頁點擊“申請退款”即進入退款流程,一般每月底退款當月的申請 | |
26 | 退款方式 | 原路退回(在線匯款的,退還至支付的銀行卡中,郵局匯款的,退還至匯款時所填寫的地址)。在線匯款的,如果銀行卡發(fā)生變更,請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告知。 | 原路退回至支付的銀行卡中,如銀行卡發(fā)生變更,請致電021-61651128告知。 | |
27 | 退款周期 | 考試結束后1個月內。未按時收到退款的,可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咨詢。 | 考試結束后1個月內。未按時收到退款的,可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咨詢。 | |
成績查詢及合格證打印 | 28 | 成績查詢 | 考試結束后7日內查詢。查詢途徑:中國證券業(yè)協會網站-從業(yè)人員-考試平臺-考試成績查詢-當次考試成績查詢 | |
29 | 歷史成績查詢 | 歷史成績可登陸中國證券業(yè)協會網站,從業(yè)人員-考試平臺-考試成績查詢-證券業(yè)從業(yè)人員資格考試查詢 | ||
30 | 成績合格證打印 | 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可登陸中國證券業(yè)協會網站-從業(yè)人員-考試平臺-考試成績查詢-證券業(yè)從業(yè)人員資格考試查詢 | ||
31 | 考試成績有效期 | 考試成績長期有效 | ||
32 | 資格申請 | 通過基礎+專業(yè)兩個科目考試自動擁有從業(yè)資格,從事證券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可通過所在機構申請執(zhí)業(yè)證書。 | ||
違紀 | 33 | 違紀處理 | 考試違紀分為一般違紀和嚴重違紀兩種情況:其中一般違紀的,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一年禁考;嚴重違紀的,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兩年禁考。證券從業(yè)人員存在嚴重違紀的,違紀相關信息記入證券從業(yè)人員誠信信息管理系統,并注銷其執(zhí)業(yè)證書,三年內不受理其執(zhí)業(yè)注冊申請。 | |
34 | 違紀申訴 | 應考人員對所受處分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處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協會提出異議。協會在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處理。 | ||
35 | 替考處理申請 | 違紀人員有主動承認替考行為的,將違紀具體情形進行說明,附個人身份信息和聯系電話,并與身份證正反面描述件一起發(fā)送至kaoshi@sac.ne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