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動預算法
滾動預算法又稱連續(xù)預算法或永續(xù)預算法,是指在編制預算時,將預算期與會計期間脫離開,隨著預算的執(zhí)行不斷地補充預算,逐期向后滾動,使預算期始終保持為一個固定長度(一般為12個月)的一種預算方法。
優(yōu)點:
(1)使預算期間依時間順序向后滾動,能夠保持預算的持續(xù)性,有利于考慮未來業(yè)務活動,結合企業(yè)近期目標和長期目標;
(2)使預算隨時間的推進不斷加以調整和修訂,能使預算與實際情況更相適應,有利于充分發(fā)揮預算的指導和控制作用。
采用滾動預算法編制預算,按照滾動的時間單位不同可分為逐月滾動、逐季滾動和混合滾動。
(1)逐月滾動。是指在預算編制過程中,以月份為預算的編制和滾動單位,每個月調整一次預算的方法。按照逐月滾動方式編制的預算比較精確,但工作量比較大。
(2)逐季滾動。是指在預算編制過程中,以季度為預算的編制和滾動單位,每個季度調整一次預算的方法。逐季滾動編制的預算比逐月滾動工作量小,但精確度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