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級職稱答疑: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否可以開具普通發(fā)票

  【原題】單項選擇題
  2014年11月,某酒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一批白酒和啤酒,其中銷售白酒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裝物押金2340元;銷售啤酒開具的普通發(fā)票上注明價稅合計金額為35100元,另外收取包裝物押金3400元。該酒廠與購買方簽訂合同,要求3個月內(nèi)返還押金。該酒廠11月購進生產(chǎn)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3000元。則該酒廠11月應繳納的增值稅為( )元。
  A.11600
  B.10940
  C.12434.02
  D.13940
  正確答案:B
  知識點: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答案解析:
  該酒廠11月應繳納的增值稅=[50000+2340÷(1+17%)+35100÷(1+17%)]×17%-3000=13940-3000=10940(元)。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交納增值稅,都是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小規(guī)模由稅務局代開,一般納稅人可自己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怎么還開普通發(fā)票呢。
  【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