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法》基礎:違反公司法的法律責任

  1.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50萬元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公司在財務會計報告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3萬元~3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