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董事會職權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決定公司的經(jīng)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