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0日,高頓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合同規(guī)定高頓公司將一棟自用辦公樓出租給乙公司,租賃期為1年,年租金為200萬元。當日,出租辦公樓的公允價值為8000萬元,其賬面價值為5500萬元。2014年12月31日,該辦公樓的公允價值為9000萬元。2015年6月30日,高頓公司收回租賃期屆滿的辦公樓并對外出售,取得價款9500萬元。高頓公司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chǎn)進行后續(xù)計量,不考慮其他因素。上述交易或事項對高頓公司2015年度營業(yè)成本的影響金額是()萬元。
A.9500
B.9000
C.5500
D.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