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2003年10月18日申請注冊“嬰寶”商標。2004年5月10日該商標被核準注冊。根據(jù)商標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該公司*9次申請商標續(xù)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
A.2013年10月18日
B.2014年4月18日
C.2014年5月10日
D.2014年11月10日
【答案】D
【試題解析】:(1)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因此該商標的有效期滿日為2014年5月10日;(2)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xù)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2014年11月10曰)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