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資產減值準備,減值因素消失時,允許轉回的是()。
A.商譽減值準備
B.存貨跌價準備
C.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D.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存貨、應收款項、建造合同形成的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等不屬于《企業(yè)會計準則第8號一資產減值》所規(guī)范的資產,其減值準備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