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北京的劉某與內蒙古的薛某簽訂了一份鮮花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劉某于2016年9月1日向薛某交付一批昆明產的百合花,但對具體的交貨地點未做約定。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交貨地點為()。
A.內蒙古
B.北京
C.昆明
D.由劉某自主選擇在內蒙古或者北京交貨
【正確答案】B
【知識點】合同履行的規(guī)則
【答案解析】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